芒市: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基层工作苦一点、累一点我都不怕,但是受到不实举报,真的感到委屈和难过。感谢组织查清事实,我将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收到澄清正名函的干部感慨道。
前不久,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关于该名干部的信访举报,随即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市纪委监委及时为该名干部召开了澄清正名大会,并送上澄清正名函。
近年来,芒市纪委监委认真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坚持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一体推进,以“实事求是、审慎稳妥、谁核实谁澄清、严管厚爱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信访澄清正名及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质效。
本着“应澄清尽澄清”的原则,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公开通报调查核查结果,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截至目前,已为9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和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市纪委监委及时开展暖心回访,精准制定回访方案,采取到澄清对象的工作单位、党支部、家庭等面对面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生活状态,针对性做好释压减负工作。同时,在对失实举报件开展起底式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强化对承办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结合跟踪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澄清正名“通篇文章”。
“澄清正名不仅仅是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更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围绕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充分运用部门联动合力,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分析研判,灵活选择澄清方式,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负因子”,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徐俊杰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1213/133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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