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精准“画像”助力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干部提拔调整出具相应廉政证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绝对马虎不得……”近日,德钦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具联系单位有关干部廉政证明时,纪检监察组组长如是说。
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切实为干部考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提供重要依据,德钦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把好廉政证明关。
县纪委监委规范廉政意见回复程序,在收到相关部门关于征求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或相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开展廉政审查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巡察机构、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联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征询是否存在该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党风政风方面的违纪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情况。汇总各科室的反馈意见,加强分析研判后报领导审批,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向征求部门回复意见。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对于‘问题干部’,我们坚决‘亮红灯’。”德钦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有问题线索举报尚未查实或者经查属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尚未结束的,坚持“一票否决”。今年以来,德钦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计开具廉洁自律证明426件,涉及3003人。
此外,县纪委监委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做好日常基础性工作,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以便积极配合党的选人用人工作,保障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冰雪 高富吉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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