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三百八十九期:把补贴"套"进自己的口袋
姚金林是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农业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曾担任新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新丰汉塘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参加工作以来便一直在农业条线工作,对于农业相关补贴政策可谓十分的熟悉。也正是由于对业务的熟悉,姚金林打起了农业补助资金的主意。
小试牛刀,伪造合同骗补贴
姚金林刚参加工作时,曾立志要当好基层农林推广工作者,工作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田间地头也经常能看见他给农户开展技术指导的身影。因工作成绩显著,姚金林被组织一路提拔,2010年任新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姚金林在从事农业条线工作多年之后,自我要求却渐渐放松了,心态也在一次次的农业补助申请中发生了变化,也想着在补贴中分到自己的一杯羹。于是,姚金林便着手成立了一家农业公司,并以其女婿的名义进行经营。2012年,姚金林得知南湖区将会出台政策,对规模化农业种植进行补助,他便利用担任嘉兴市新丰汉塘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伪造合同骗补。姚金林自编自导,伪造了其农业公司向汉塘公司租赁140.9亩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妄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补贴申请。2014年3月,姚金林顺利收到土地流转补助资金5.6万元。
故伎重施,职务便利为已用
在顺利骗取到第一笔补助资金后,尝到甜头的姚金林便一直寻找合适的机会故伎重施。终于,时隔一年后,他等来了合适的时机。2015年1月,姚金林将黑手伸向了农业科技项目补助资金。
姚金林的工作职责除了负责农业补助资金相关工作之外,还负责着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他曾在走访农户时,看到农户在葡萄田里套种生姜,觉得这种模式很有创新性,可以作为科技项目来申请补助资金。然而,姚金林却想将该笔补助占为己有,于是他便将该种植模式包装成其农业公司名下的项目。之后姚金林利用负责新丰镇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的职务便利,在其农业公司并未种植葡萄的情况下,伪造农业公司开展葡萄田套种生姜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科技项目,成功骗取农业科技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
来者不拒,心中欲望已决堤
姚金林不仅自己骗补,还将手中的权力当作“筹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农业科技项目补助资金方面提供“帮助”,成为了许多人争相巴结的“贵人”。
在姚金林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期间,他“帮助”某农场申报了多个农业科技项目,共让企业主获得55万元的农业科技项目补助经费。2016年2月,该农场负责人陆某为感谢姚金林给予的“支持”,便送其现金4万元。而后,在2017年与2018年,陆某又分两次送给姚金林11万元感谢费。姚金林心安理得地收下他人送来的好处,并用于个人挥霍。
经审理查明,姚金林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25.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万元。2022年7月,姚金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享受的退休待遇。2022年11月,姚金林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姚金林在悔过书中写到:退休之后,却无法善终,心中很是懊悔。主要是自己贪心惹得祸,一心想着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一次次犯错,最后亲手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嘉兴市南湖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1/t20230109_8125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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