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通报1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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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中和镇坛西村那烟坡党支部党员黄威荣酒驾问题。2021年2月7日,黄威荣在江南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支队当场查获。2021年2月8日,交警部门给予黄威荣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黄威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223/gxjjw61c445e3-166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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