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通报3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平乐县同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覃承满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平乐县同安镇在开展农村危房维修加固工作时,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把关不严。2020年7月,县督查组发现维修加固的房屋存在墙体粉刷不到位、裂缝、漏雨等情况,要求立即整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未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8月督查组再次进行核查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农户对危房维修加固工作不满意。覃承满作为同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2月,覃承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兴安县溶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石忠皓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石忠皓作为溶江镇中洞村贫困户卿某某的帮扶联系人,在2020年9月全区脱贫攻坚大督查”时,石忠皓担心卿某某的房屋老旧,住房有保障检查不过关,在检查当天私自将卿某某的农村住房安全鉴定标识牌拿到其弟家中悬挂,将其弟住房作为迎检房屋,导致在扶贫工作专项督查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2021年2月,石忠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资源县两水苗族乡凤水村卫生所医生周克勤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2015年资源县农合办(现为医保局)委托各村卫生所收取农户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金及报账工作。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周克勤利用工作便利,骗取农户身份证进入新农合报账系统,以伪造虚假生病补偿单的方式,骗取新农合资金7614元。2021年7月,周克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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