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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巡察"利剑"揭开村集体公司收益"迷雾"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现如今村级工程项目的财务报表、收支情况都定期在村务栏上公开,我们老百姓心里也有本‘明白账’。”日前,温岭市温峤镇琛山村村民张大伯满意地说道。

  这一变化,得益于巡察整改。去年3月,温岭市委第十三巡察组进驻温峤镇琛山村开展巡察,在走访谈话时,村民们对村集体出资成立的琛山某园林公司财务问题颇有微词。

  “村里开公司是大事,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了吗?陈某某并不是琛山村的村民,他凭什么占股份?”

  “公司是村里出钱成立的,但做了什么工程,赚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在了哪里,我们村民却全不知情。”

  “村集体公司属于新生事物,事关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民的关注度很高,是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敏感领域,我们务必要严查细究。”巡察组高度重视,随即召开分析会,明确巡察重点和工作安排。

  原来,当地政府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入现代企业制度。2019年7月,琛山某园林公司成立,主要从事塘渣建筑工程。

  巡察组查阅公司注册时的资料发现,2019年6月,琛山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公司,并附上了会议记录复印件。但是,工作人员翻看了该村2019年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并没有找到对应的原始记录。同时,在镇“三资”平台也查询不到相关的收益分配等财务记录。这一系列不规范动作,究竟是为了工程推进方便,还是为某些人违规操作提供“方便”?

  为进一步摸清来龙去脉,解开疑团,巡察组分别找到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某某和村委会主任周某某了解情况。

  “我事先和村里商量好以村集体的名义成立公司,作为感谢一次性支付给村里20万元,至于执照办理所需的会议记录等资料都是周某某提供的,是否伪造我不清楚。”面对巡察组的询问,陈某某显得颇为淡定。

  “村里实际并没有出资,所以公司的收益分配也不是按投资比例分红。村级账目中的款项名目不是收益分配款,而是污水管修理费,至于会议记录,我有点记不清了。”面对巡察组的追问,周某某的眼神有些闪躲。

  为查清事实原委,温岭市启动巡纪联动机制,市委巡察办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温岭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深挖问题线索。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了周某某和陈某某之间的不法利益往来。

  经查,2018年至2020年间,周某某利用其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会议记录等方式为陈某某谋取利益,共收受其贿送的现金22万元。2023年6月,周某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陈某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随后,温岭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村级工程领域问题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起底2020年以来1432个村级工程项目,党纪政务处分17人。同时织密制度漏洞,推动出台村级工程项目操作流程图,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监督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运行管理。

  “村集体企业的存在是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不是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靶向整治,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温岭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岭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7/t20230728_20329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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