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在“改”上见真章 在“治”上显成效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实
“要做好对照检查,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5月19日,吉林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指导市政数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分析发案原因、明确纪律要求,表示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狠抓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风险。
近年来,吉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枢纽工程,积极探索构建以案促改促治制度机制,创新开展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和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图为吉林市纪委监委围绕正在查办的市司法局于某案件,指导市司法局召开点题查摆会议,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理想信念、主体责任、业务管理、用权行为、制度机制、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查摆。
深入调研 统筹谋划
扎实开展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研究,对全市政治生态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研判,全面剖析近年来腐败案件规律特点,破解工作难题,改进思路举措。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直接抓,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以案促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深度治理。相关承办部门积极跟进、迅速行动,努力构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工作“一盘棋”格局。
结合调研结果和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吉林市纪委监委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并持续深入实践,以制度机制建设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释放以案促改综合效能。
“《办法》出台后,我们及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手册,进行较为详尽的解读说明,并配套流程图16个、文书模版35份,形成了以‘一图、一册’‘四同、六双、十二步’为核心框架的操作指南,为规范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提供了参考和遵循。”据介绍,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动态跟进、积极应对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在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参加以案促改工作,面对面同发案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通报情况、提出要求、传导压力。针对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某案件,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检察院“一把手”,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对以案促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召开联系县(市、区)纪委监委、委机关相关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会议,定期调度、督促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自上而下推动行业、系统、领域进行全面治理。
图为磐石市召开全市粮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该市大旺粮库原主任王某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会后一个月内,该市4家粮库15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磐石市纪委监委说明问题,上缴违纪款209万元。
稳步推进 深化拓展
全面加强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
开展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8月,市纪委监委深入总结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拓展以案促改广度和深度,制定出台《吉林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查办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以案促改工作整体效应。
“《实施办法》明确了14个环节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比如在以案促改案件选取方面,区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案件、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失责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等8种情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已涵盖文物保护、政法系统、医保社保、“三农”领域、生态环境、住建系统、市政建设、交通运输、退役军人安置、工会、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促改促治工作不断拓面增效。
日前,吉林市公安局召开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期查处的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人员违纪案件情况,以反面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在此之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来的户政管理问题,制发《关于严肃纪法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的纪检监察建议》《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办理监管的纪检监察建议》,并与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组成工作组,督促市公安局发案部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清单、细化具体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图为吉林市公安局召开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是放大监督功效、推动整改治理的有力举措。“我们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从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队伍日常监督等方面开展整改,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户籍窗口服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为期1个月的身份证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吉林市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责任追究制度》,并对负有行政审批权限的22名民警逐人签订承诺书、7个所队形成责任状,切实保证整改实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说。
截至今年5月底,在第二、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含监督提示函、监督建议书)38份,指出发案单位问题130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4个,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140项,完善制度机制193项。
督促整改 完善治理
统筹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
整改就要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市纪委监委紧盯重要环节、关键步骤,因案制宜、实事求是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综合运用各项推进措施,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市纪委监委以加强考核检查方式严抓制度执行 ,制定出台《吉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季度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将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和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季度、年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量化考评范围,引导和推动全市以案促改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同时,市纪委监委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3个方面17类具体问题,形成《关于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下发书面通报,促改工作不精细、规定动作不到位、整改落实走过场等问题已基本解决。此外,组织对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文书质量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文书制发方面问题43个,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17个。
图为吉林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开展查办留置案件同步以案促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是关键。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整改建议操作性不强、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进展缓慢和整改情况不报告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发《吉林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市本级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推动整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证纪检监察建议书真正发挥实效,对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整改彻底、落实到位。同时,将以案促改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整改,或在整改过程中敷衍应付、失职失责,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未达到要求,以及因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而导致同类问题复发、频发的,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随着以案促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市纪委监委及时对相关承办部门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组织学习有效做法、指导推动工作。制定出台《吉林市纪委监委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的补充意见》,推动审查调查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属地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同步推进整改,实现监督检查、促改促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出台《吉林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留置案件总结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以案促改情况作为案件总结重要内容,全面回顾、复盘总结,查找短板弱项,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实现双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继续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全力以赴推动以案促改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综合效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权)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306/t20230628_8730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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