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发挥功能型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水平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近日,青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功能型党支部组织全体成员到“泾青南”三县交通站旧址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红色精神”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在马油灯下、长板凳上开展集中学习,让学习教育走深更走心。
功能型党支部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彩,通过开设纪法微课堂、组织座谈交流、线上线下同步学、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着力提升协作区成员的政治素养和执纪执法能力水平。今年以来,4个功能型支部开展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30余次,组织党员参观东至木塔红军纪念馆、酉华镇宾山革命纪念馆、庙前镇中共青阳县委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各类活动20余次,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精神,青阳县纪委监委创新形式将功能型党支部建设为重要抓手,深化“党建+协作区”模式运用,持续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4个协作区设置功能型党支部,明确组织设置、日常管理要求和主要工作职责,由对口联系指导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围绕协作区职责定位、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修订完善协作区集中办公、工作例会、线索管理、考核考评等工作制度;聚焦乡镇站所、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采取提级办理、联合办案方式,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以来,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15件,立案7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表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协作区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发挥协作区监督‘前哨’作用,巩固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水平。”(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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