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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分别是:

  东营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孙波滥用职权、干预项目建设等问题。孙波在负责有关科技园区项目区建设期间,选择不具备建设资质的企业作为项目代建管理方,违规设定明显高于国家标准的代建管理费计提比例,违规与企业签订对政府显失公平的补充协议,违规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项目施工监管、款项拨付、监督审计等职责交由企业行使,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管理运行混乱,施工企业群访、诉讼纠纷不断。项目运营过程中,招商引资不力,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入驻率偏低、冒名科技企业入驻现象频发。孙波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王爱新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问题。王爱新利用其担任济宁市任城区、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企业请托,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或提出倾向性意见,违规干预案件审判,违规干预案件执行工作。王爱新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原副主任李继征刁难企业、吃拿卡要等问题。李继征多次将个人资金出借给在其辖区内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企业,并收取大额利息;故意刁难辖区内多家企业,对正常报备事项不予批准,直到企业多次向其赠送购物卡后,才予以批准;利用职务便利,以赶工期进度为由,强压个别公司将所中标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给其亲友进行施工。李继征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临沂市郯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港上中队原中队长、四级主办侯伟随意执法等问题。侯伟在环保检查、行政处罚、环评办理等方面随意执法,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搞“人情监管”,并收受财物;向辖区内多家企业推销酒水等,增加企业负担,损害执法权威。侯伟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滨州市博兴县教育总督学范建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范建波在滨州市博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期间,与他人合伙经营企业,按比例收益分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县安监局管理服务的部分公司采购人员介绍给合伙人认识,并介绍他们与其合伙经营的企业开展业务。在全县清理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工作中,范建波未如实向组织说明其上述问题。2023年2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有的履职不力、违规用权,给项目建设、园区运行带来“后遗症”,弱化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有的滥用执法权、司法权,破坏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有的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故意刁难、强行推销,损害企业利益,影响优质温馨的服务环境。以上行为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失,是典型的损害政商关系、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增强为企服务意识和法治观念,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换位考虑、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加强监督检查,严惩为企业服务不积极、不主动以及故意刁难企业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严惩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保护敢担当善作为,推动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现“走在前、开新局”,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tbbg/202304/t20230414_116822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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