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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回访“复诊” 为受处分干部“卸包袱”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犯了错误,受了处分,但组织没有放弃我,多次跟我交心谈心,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打开我的心结,给我重新出发的机会……”从受处分到重新振作,面对前来回访的祥云县纪检监察干部,该县一名乡镇项目部门负责的同志感慨不已。

  此前,该同志在担任乡镇项目部门负责人期间,因日常监管不到位受到处分。由于心里有“自己不是为私,为何还要被处理”的想法,被处分之初个人并不理解,甚至有点抱怨。

  “该同志平被处分后,我也第一时间跟他谈心谈话,及时进行回访‘复诊’,在纪委与单位党组织的双重‘关爱’下,他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工作比之前更积极了……”谈起该同志的近期表现,其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充满肯定。

  为防止受处分党员干部“跌倒”之后丧失斗志“躺平”,近年来,祥云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开展干部回访教育作为重点,建立以县委主要领导回访,组织部、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长,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级回访的“立体式”回访教育模式,以贴心、交心、谈心的方式,为受处分的干部“复诊”,让其重新站起来,推动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据悉,为有效发挥回访教育工作的激励效果和带动效应,该县对照回访对象处分类型、岗位特点等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制定回访方案。同时,要求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受访对象经常性开展心理疏导、谈心谈话,实时、动态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及工作状态,帮其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后顾之忧。

  此外,为避免“一访了之”、流于形式,在回访结束后如实填写《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根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作出综合评价,并将回访教育结果评定等次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处分期满后干部成长的重要参考,充分释放“改了就是好同志”的信号。

  2022年以来,该县通过采取集体访、个人访等方式,对受到处分的122名干部进行了回访“复诊”。

  “对犯错的干部既要有纪法监督的力度,也要有组织关爱的温度,查处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把“惩”与“治”相结合起来,让受处分的同志重燃对工作和生活的热情,明白“处分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实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普艳华 || 责任编辑 马子茵)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316/118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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