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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程明晰责任 一问题一促治吉林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0

  

  

  “要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际,吉林省纪委监委向大会提出工作建议。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枢纽工程,多措并举推动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力保障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吉林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深化以案促改的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纳入管党治党总体布局,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协助作用,加大对以案促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案发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职尽责,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为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吉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吉林省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规范和加强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相关要求等5个方面48条作出具体规定,对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全流程进行闭环管理。

  在责任主体上,明确了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在工作程序上,明确了监督促治和以案促改具体情形,说明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在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一般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不同类型监督促治和以案促改工作中的作用、工作程序等,使各相关部门职责更清晰,任务更明确。

  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吉林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孙洪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后,该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以孙洪彬案件以案促改为切入点,结合开发区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整改、指导、评估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我们建立健全了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统筹调度、吉林市委领导指导、吉林市纪委监委监督推进、高新区党工委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统筹联动机制。”第七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孙洪彬案件透视出的问题,吉林市纪委监委与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共同开展案件线索“大起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103件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回溯倒查,对疑似问题线索重新激活。

  以此次以案促改为契机,第七监督检查室研究制定以案促改监督工作规程,督促高新区边整改问题、边深挖根源、边形成对策。推动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查找廉政风险点312个,制定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公司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等12项内控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体系。

  监督建议书、监督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抓手。长春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案件“富矿”,坚持一问题一促治,一案件一促改,健全完善“一单二函三书”公开送达、跟踪督办、效果评估、回访反馈、追责问责机制,督促涉事单位堵塞漏洞、弥补短板。2022年前10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503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1885份,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下发案件通报149份,被审查调查人撰写政治生态建议书、行业改革发展建议书36份。

  与此同时,长春市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内容,协助长春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件及教训警示,深刻剖析汽开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孙弘颜等4起典型案件,推动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开展警示教育242次,以观看庭审等方式开展以案促改10次。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把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实质内涵领会透彻,把握横向‘改’与纵向‘治’的关系。”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横向上,通过查办案件,精准提出“靶向”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具体整改;纵向上,发挥监督作用,自上而下推动整个行业、系统、领域进行全面治理。(记者 李灵娜)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ztjc/zymtkjl/zgjjjcb/202302/t20230201_8664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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