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原局长程蛟龙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遵义市委批准,遵义市纪委市监委对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原局长程蛟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蛟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房产,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私车公养;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高利放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程蛟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遵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遵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蛟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程蛟龙简历
程蛟龙,男,汉族,1972年2月生,贵州仁怀人,大学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9月至2009年7月,历任原仁怀县公安局巡警队治安巡警、仁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治安大队教导员、遵义市公安局政治保卫处副主任科员、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管理和基层基础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任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任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任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任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任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2020年3月,退休。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103/t20210311_67160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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