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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丽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19-11-13 来源:南粤清风 作者:佚名 0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河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丽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丽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恣意妄为,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特许采矿权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丽萍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丽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丽萍简历

  张丽萍,女,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广东连平人,在职大学学历,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河源市副市长,河源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河源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1年2月退休。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75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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