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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 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年初以来,锦州市凌河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指导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刻站稳人民立场,以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为工作目标,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获得感。

  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搭建网络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区纪委监委结合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搭建网络举报平台,在社区、街道办事大厅、市场等单位场所制作宣传板208块,公布举报二维码。坚持责任导向,建立“领导包案、专班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主要领导重点包案、纪委监委领导全面包案制度;坚持目标导向,建立重点信访案件督办机制,有效促进信访矛盾化解;坚持结果导向,区街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截至目前,第一轮、第二轮“微腐败”大清扫问题线索24件全部办结,立案11件,处分处理22人;化解信访问题8个,已反馈实名举报15件,反馈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3.3%。聚焦民生领域,强化系统施治。将“微腐败”大清扫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活动相结合,切实发挥纪检监察为人民职能作用。先后开展大数据监督、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基层部分办(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11件,立案2件,处分3人,组织处理16人。

  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打通服务群众“中梗阻”

  强化纪企共融,深化查找问题。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营商环境监测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包保制度,实地走访“监测点”企业11次,了解企业诉求、征求意见建议。选聘5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紧盯行政审批、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政策落实等领域,主动建言献策、深入发现问题。强化纪信联动,有效解决问题。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协调会商+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有效运用研判、专办、监督、查办、追责五步措施,以现场办公、派驻跟进等形式,实现跟踪督办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截至目前,跟踪督办群众反映问题138个,全部协调解决。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有力震慑。盯紧“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监督,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落实工作走过场、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5次,发现问题线索30个,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20人次,留置2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提出监察建议2份。

  坚决整治“四风”顽瘴痼疾,树立为民服务好作风

  坚持预防为主,筑牢廉洁防线。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升学等重要节点,制发提醒通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567人次、明察暗访30余次。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压力传导和责任传导,出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70余次,坚决防止会风不实等问题。聚焦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治理。聚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落实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走过场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17件,立案15件,处分18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曝光2起10人。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李某某工作严重失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区信访局局长温某某违规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区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李某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等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区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全区处置“四风”问题线索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收缴违纪款2.1万元,通报曝光2起10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z/system/2022/09/15/030133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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