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局长白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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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江津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局长白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炤丧失理想信念,无视纪法底线,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说情干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插手执法办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装备采购、款项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白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白炤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jjc.cq.gov.cn/html/2022-08/26/content_519286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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