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澄清不实举报 让“及时雨” 滋润“忠诚心”
“当听到有关我的不实举报后,那种憋屈无法言说,感谢你们把事情查清楚,还给我一个清白!”近日,在旌德县版书镇政府会议室里,退休村干部章某某激动地接过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送达的澄清正名函,真切感受到组织送来的暖心关怀,也让他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这是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
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澄清正名申请函,章某某以举报人通过捏造事实、对其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为原由,向县纪委监委提交澄清正名申请,要求对相关问题予以澄清。对此,县纪委监委在开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经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集体审核把关,并报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决定对章某某受到不实反映的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澄清正名的工作要求,为营造主动尽责、敢于担当的政治环境保驾护航。
为做好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建立常态化澄清正名机制,以制度为保障,准确定性、分类施策,把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注重做好被澄清干部的思想疏导工作,督促其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同时对查证属实的诬告陷害行为,一律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将澄清正名相关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避免其在考核定等、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项中受到影响,坚决做到实事求是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理直气壮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及时雨”滋润“忠诚心”。
“诬告者不容轻纵,担当者理应呵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细心甄别举报线索,在深挖彻查‘问题干部’的同时,也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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