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严监督强执纪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
“只有失去自由后,才深知自由的珍贵。如今的我追悔莫及,痛心疾首,希望我的前车之鉴能够警醒后来人……”赵玉华追悔莫及地忏悔道。经查,赵玉华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清浅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清浅镇文化广场工程和现代示范园二期绿化工程项目拆分,以议标方式规避招投标,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为严肃查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采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各个环节程序,近期,太和县纪委监委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采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采购领域存在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构筑起强监督、压责任、严惩处、建机制“四道防线”,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措施30条,督促相关单位对2019年以来招投标采购项目自查自纠。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不断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列席招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现场监督“评定分离”项目招标、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等方式,监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同发改、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处、信息共享通报等工作机制,密切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司法有效衔接,立案查处党员干部5人、组织处理5人。
“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并组织职能部门庭审旁听相关案件,持续营造高压震慑。”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相关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定出台《太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和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等9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明确13种“打招呼”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整治行业乱象,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打造规范、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太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207/t20220707_75429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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