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深化绿化园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张巧渊违规取酬受到警告处分。”“玉城街道村镇建设办梁景文违规经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6月10日,浙江省玉环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最新查处的绿化园林领域腐败问题案例。去年以来,玉环市纪委监委开展绿化园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16人,组织处理4人,留置2人。
该专项治理起源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市城投集团的一次日常监督。
“当时,我们发现城投集团近年来的绿化园林工程都是同一家公司承建的,这有点太反常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钟华峰介绍道。
绿化园林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与其他建设项目不同,绿化园林行业因准入门槛低、工程体量小,在工程发包、资金拨付中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自主性,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对此,玉环市纪委监委围绕该条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驻市城投集团进行深挖细查。很快,负责绿化园林建设的原工程一科科长金建忠的问题线索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金建忠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园林公司在承接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款结算上提供帮助,并出资18万元入股该园林工程公司。在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金建忠凭借股份获得分红320余万元,同时领取公司“工资”“奖金”共计80余万元。最终,金建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金建忠被留置调查后,玉环市纪委监委立即部署开展绿化园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治理期间多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玉环市纪委监委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因素,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处置。
“园林绿化领域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承接、资金拨付等环节,很多园林绿化工程的标的额较小、施工时间短,业主单位往往采取直接委托、邀请投标等方式确定施工方,且拨付资金不够规范,有的党员干部借机谋取私利。”玉环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玉环市纪委监委对绿化园林工程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向案发单位党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小额绿化工程发包及财务支付流程,建立说情报告登记机制,畅通违规礼金礼卡及时上交渠道,着力消除潜在利益输送空间。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207/t20220707_75429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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