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念好“三字诀” 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兴宁区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念好准、强、严”三字诀,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准”字上做文章。巡察组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巡察进驻前,向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政法、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信息,充分利用纪律审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信访办理等成果,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的组织架构、职能职责、领导班子及成员基本情况,从中梳理出被巡察单位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巡察过程中,做到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有机统一,既注重把握三个聚焦”等共性要求,又充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及当前工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强首府战略、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落实情况等内容不断拓宽监督视线、延伸巡察触角。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855个,线索78条。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在强”字上下功夫。兴宁区将巡察队伍建设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严格准入条件,从城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选出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守纪、敢于担当的82名党员干部,分层级纳入城区巡察工作人才库。在成立两个专职巡察组的基础上,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充分结合巡察人才库成员的工作经历、能力素质、专业背景等因素进行科学搭配,先后抽调干部参与巡察207人次、组建临时巡察组34个。通过参加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组织的各类巡察业务培训,帮助巡察干部补齐业务短板、克服本领恐慌”。选派6名优秀干部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以实战培养巡察精兵,学习借鉴上级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推动兴宁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成果运用为抓手,在严”字上动真格。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出席巡察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传达区委书记在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及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纪委、组织部、巡察办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并联合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追责问责。通过整改督查,共推动解决整改不到位问题46个、通报单位4家,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好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转立案47件,党纪政务处分37人。(南宁市兴宁区委巡察办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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