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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帮忙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们是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但村干部却安排我们去他家免费帮忙干活。”不久前,江西省上犹县纪委监委接到油石乡清溪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安排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干私活的问题。

  收到信访举报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程序将信访件转油石乡纪委办理,并跟踪督办。油石乡纪委收到信访件转办单后,随即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步核实。

  核查组查阅资料了解到,县里2019年就印发通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职责进行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根据乡村工作部署,统一安排从事乡村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等工作。随后,核查组逐一走访清溪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了解情况。

  “我们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之前在村干部谢某某家帮忙,将他家堆放在围墙外的废旧木料锯成柴火,前后忙了12天工时。”

  “谢某某是否支付你们报酬?”核查组工作人员追问。

  “我们这12个工作日的工资都是村里发放的,谢某某没有另外支付报酬。”

  随着调查的深入,核查组又了解到曾有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被村干部邱某某安排帮果园老板采摘橘子。同样,工资也随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统一支付,果园老板并未支付报酬。核查组核对相关村财物账目发现,谢某某和果园老板都未将工资补交到村财务。

  查明事实后,核查组找到谢某某和邱某某,在证据面前,二人低下了头。原来,谢某某委托村扶贫专干组织5名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自己家帮忙,工资通过村里统一造表,随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付,谢某某未另外支付工资,也未将工资补缴到村财务。邱某某收到果园老板反映果园工人缺乏,橘子不能及时采摘,于是安排村扶贫专干组织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前往果园协助采摘橘子5天,果园老板未支付工资,相关工资由村里统一造表,随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统一支付。

  随后,油石乡纪委对谢某某、邱某某进行相应处理,并责成谢某某补缴工资,责成清溪村追缴应由果园老板支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入村账,督促村“两委”加强对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针对基层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公私不分、以权谋私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各乡镇纪委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对换届后的村干部加强纪法教育,指导督促村纪检委员开展日常监督。(通讯员杨文国)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203/t20220317_99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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