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条例》专题培训,市文旅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贾利亚同志主持,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驻旅游大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干部等60余人参加培训。
会前,驻局纪检监察组向市文旅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国家大剧院、北京人艺等4家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和专兼职纪检干部配发了《条例》单行本340册。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罗星同志围绕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从《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近年来常见违纪行为分析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总体解读。特别是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常见职务犯罪、职务违法以及违纪行为的特征、表现形式进行阐释,为广大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条例提供了理论指导。
参训干部纷纷表示,通过聆听专家辅导,深刻领会到《条例》的重要性和适用边界,有效帮助了自身学习和用好《条例》,强化了法治意识,推动了理论成果转变为实践效果。培训结束后,将积极分享学习体会,并借助学习强国、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等平台加强后续学习。
会上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责定位,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学原文、悟原理,加深理解,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的重大意义,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在学法、遵法、守法上当标杆、做表率。二是坚决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党员干部要以更严的法纪和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时刻系好“安全带”。三是落实贯彻《条例》主体责任。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让《条例》落实伴随工作始终。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扛起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用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事务,不断推动文旅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培训要求,辅导报告下发给市文旅局其他局属单位和其他监督单位学习。(文/张威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12/t20211227_76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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