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陆家桥村党总支原书记黄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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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对崇贤街道陆家桥村党总支原书记黄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黄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黄赞身为中共党员和履行公职的人员,其行为已严重违犯党纪,且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余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赞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黄赞简历:
黄赞,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94年9月-2020年9月杭州市余杭区崇杭纺织机械厂职工,部队服役,余杭区崇贤镇巡防大队队员,余杭区崇贤街道陆家桥村委工作人员、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2020年9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 免去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陆家桥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2020年11月 开除党籍
(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9/0328600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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