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纪"联动 释放"双剑合璧"倍增效应
“我在单位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现将违规所得主动上交……”前段时间,在松阳县委巡察期间,2名干部主动上缴违规所得49.55万元,其中1名干部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1名编外用工予以辞退。
这是松阳县推行“巡纪结合”机制取得成效的一个实例。该县通过构建“巡前把脉、巡中互动、巡后深化”的监督体系,全力打通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壁垒”,有效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案件的查办率。近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22件留置案件中,17件来自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占比达77.27%。
巡前“把脉问诊” 抓牢巡纪联动“结合点”
“这是我组梳理出的近三年人力社保局政治生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等情况,其中‘误发的二十余万养老金未被追回’这一线索提请巡察组关注。”日前,在松阳县委巡察组对县人力社保局开展政治巡察的巡前分析研判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巡察组介绍。
为了让巡察组提前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廉情信息,提高巡察实效,松阳县建立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双共同”机制,即对象共同确定,巡前信息共享。县委巡察机构在制定巡察方案时向县纪检监察机关征求巡察对象建议,广泛收集被巡单位有关情况,通过综合研判,最终确定巡察方案。同时,县委巡察机构召开巡前问题分析研判会,帮助巡察组迅速掌握面上情况、确定监督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巡察。
巡中“双剑合壁” 抓牢巡纪协作“互动点”
“我们巡察《新松阳》采编中心时,没有看到《遗失启事》的收支账目,可能存在挪用公款问题,提请结对纪检室提前介入……”在县委巡察期间,第二巡察组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移交联系纪检室。
县纪委县监委经分析研判,及时介入,有关人员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等问题浮出水面。最终,该案涉及4个单位8人,7人被给予党纪处分,4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度不够、移交线索审查调查周期长等问题,松阳县探索创新,建立巡察组、纪检监察室巡中协作配合机制,即县纪委县监委4个纪检监察室联系4个县委巡察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比较复杂或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可提请纪检监察室给予人员和措施支持。在审查调查时,纪检监察室可根据需要向巡察组了解已巡单位相关问题情况,共同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核实。
巡后“火力全开” 抓牢巡纪成果“运用点”
“该违规承揽工程的问题线索,相关的支撑材料还需补充,请巡察机构进一步完善……”近期,在巡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上,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主任季伟对提交的村主要干部违规承揽工程问题线索,提出具体要求。
发现是基础,查办是关键。松阳县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确保线索得到高效办理。一方面,建立问题线索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立案标准对发现拟移交的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会商研判,逐个审定,全面提高重要问题线索质量。另一方面,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通过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发挥巡察威慑力。
十届县委巡察以来,共移交线索364条,立案1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其中乡科级16人),采取留置措施14人(其中乡科级4人),充分凝聚纪巡联动监督力量。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2/032876502.shtml
下一篇:东阳扎实推进村社巡察高质量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