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心思跑官要官 深陷外债作茧自缚 ——浙江省常山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郁松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20年6月22日,由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常山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郁松受贿案,经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郁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王郁松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作为一名75后干部,王郁松曾有一份亮眼的工作履历。但是,带着不纯洁的动机入党,为谋求职务升迁无所不用其极,对党纪国法的无知以及被高利贷套住后的疯狂,让他在泥潭中越陷越深。
1、入党动机不纯,一心想着升官发财
1977年10月,王郁松出生在大别山区一个小山村里。王郁松说,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期盼,让他从小立志要通过奋斗来改变命运,并为之付出了很多努力。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他的信念逐渐变成了要当大官光耀门楣、要升官发财过好日子的功利心,而不是成为国家栋梁,造福社会。
带着这种功利心,2001年,王郁松考上某高校研究生后,为能比其他同学更有优势,在老家亲戚帮助下迅速补交了入党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直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成功入党。
2004年,王郁松研究生毕业,进入了某中直单位机关工作,成为了一名党员干部。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兴起后,王郁松还一度成为在新浪及腾讯微博平台拥有数百万粉丝、有较大网络影响力的“大V”。
虽然接受了党多年的教育培养,虽然成为了党员干部,虽然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但王郁松在入党前后甚至走上领导岗位后,却并没能沉下心来补课,没有认真学习党章党史、了解党的性质、宗旨,也没有思考自己身为党员干部能为党、国家和人民做些什么。“为当官而当官”“为有钱而当官”的想法在他脑海里疯狂滋长。
“可以说,我入党的初心和动机很不纯洁,纯粹就是为了给自己铺路。我所做所想的,都是党能给我提供什么,我能从党那里获取什么利益。现在回想起来,真的非常后悔。”王郁松忏悔说。
2、欲念膨胀,想方设法跑官要官
在某中直单位机关工作近十年后,2013年王郁松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挂职担任副区长。此后的几年间,他历任柯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山县委副书记,常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在地方担任领导职务,被组织委以重任。
王郁松此时想的不是努力工作回报组织信任,而是在沾沾自喜中、在“青年才俊”的吹捧声中欲念膨胀——刚当上县委副书记,他就瞄准了县(市、区)长的职位。
“为了争县长一职,我采取了各个方面的行动,但组织经过综合考量没有安排我担任县长。虽然我表面说服从组织安排,但内心觉得组织把本该属于我的岗位给了别人。”王郁松说。
王郁松口中的“各个方面的行动”,不是努力工作造福一方百姓,而是一门心思地跑官要官。他错误地认为组织没有为其安排心仪的岗位,是“关系没跑到位”,于是,更加卖力地继续跑官要官之路。他说:“只要我能够想到的办法,能够走的路,能够找的人,能够用的手段,我都想用上,无所不用其极。”
在这种心态下,2016年到2018年期间,王郁松长时间处于“高速公路跑得多,乡村小道跑得少”的状态。他每个星期出门两三次跑关系,四处找人、找路子,哪怕要拐七八个弯的歪门邪道,哪怕只是别人的一句酒后吹嘘,他都会去试一试:“好歹有根针,大海里我也要去捞上一捞。”
相较于对跑官要官的异常热衷,王郁松对待日常工作十分懈怠,把大量时间花在玩游戏上,不但在家时几乎是每天玩游戏到凌晨两三点钟,就连开会、上班也玩手机游戏。对各种警示教育以及上级领导、同事的善意提醒甚至批评,他都当成了耳边风,甚至大放厥词:“我走我的路,让他们无路可走。”
3、钻进高利贷,越陷越深
王郁松如此急迫地谋求职务升迁,除了出于对地位和权力的渴望,其内心深处还隐藏着一个长期以来不为人知的秘密——从2013年开始,王郁松就背负了巨额外债。
参加工作后,王郁松曾一度痴迷炒股,并试图在股市里以小博大赚大钱。但没有考虑过股市风险的他,在把自己的积蓄及妻子、老丈人提供的购房款等数百万元资金全部亏进股市后,铤而走险借起了高利贷。
据公安机关调查,从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王郁松以月息5%的利息向马某某借款250万元;2016年,无力偿还的王郁松与马某某协商通过“利滚利”方式偿还本息。原以为只需借款周转几个月的王郁松,在此后6年多时间里,共向马某某支付利息706万余元,仍无法一次性偿还本金。
可悲又可叹的是,为不让高利贷的纠缠影响仕途,王郁松选择了错误的面对方式,他向组织和家人隐瞒自己的高利贷借贷情况,并开始以投资、买房等理由四处找亲朋好友借钱。
“内心太痛苦了。”谈及这笔高利贷,王郁松懊悔地说,“每个月在要付利息的头一个星期,我都处于一种极度焦躁的状态。每个月都是十几二十万的钱,这对于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怎么可能用正常的收入去偿还呢?!”
当所有的借钱渠道穷尽、借无可借后,王郁松走上了权钱交易、违法犯罪的道路。2016年开始,王郁松单独或伙同身边工作人员陈红(已另案处理)以借为名,疯狂收受服务对象、公司老板、请托者和下属的现金、金条、烟酒、消费卡、礼品等各种贿赂。王郁松则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地位影响,为这些人在项目承接、拆迁补偿、企业资质挂靠或退税、追讨工程款、亲属判缓刑、办理取保候审、亲属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照顾”,进行利益输送。
一心想爬上更重要领导岗位的王郁松,还有着自己的规划:“如果我当上县长、书记,到时候亲手运作一两个上亿元的大项目,给信得过的老板朋友去操作,再通过隐蔽渠道一次性给我输送一两千万元,我不但把所有烂账一笔勾销,还能有些赚头。”
但是,在违纪违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的王郁松,等来的必定是“梦碎”时刻。2019年7月11日,王郁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月,王郁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若是真让我侥幸得逞,走上书记、县长岗位继续恣意妄为,那必定养成千万巨贪,要坐穿牢底了。”留置期间,王郁松在《悔过书》上写道,“真诚感谢组织的及时挽救,将已经彻底失控的我制止于疯狂自毁的途中,使我如今尚能含痛自省,尚能盼有余生。”
审查调查及法院公开庭审期间,王郁松再三表示:“我愿意公开我所有违纪违法事实和材料,作为反面教材,以我严重违纪违法蜕化经过和心路历程,警醒他人。”
量纪量法分析
经审查调查,王郁松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王郁松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
在涉嫌犯罪方面:王郁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郁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王郁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5月,根据指定管辖,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王郁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2.975万元,犯受贿罪。2020年6月,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记者 尹健)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ztjc/jingjian/202010/t20201019_7629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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