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教育 >正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线东明被开除党籍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线东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线东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律意识淡薄,违反规定,在职务晋升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安排他人支付费用为亲属翻修房屋;违反执行工作要求,挪用执行款垫付法院建设工程款。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司法拍卖、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获得判处缓刑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

  其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线东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线东明简历

  线东明,男,傣族,1957年10月生,云南盈江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12月至1974年2月,在盈江县民族工作队工作;

  1974年2月至1981年1月,先后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1981年1月至2000年11月,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院长;

  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1年3月至2011年4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正厅级);

  2015年10月,退休。

  (云南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sggb/djcf/202109/t20210922_2510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施洪甲被开除党籍

下一篇:云南省公安厅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汤跃宏被开除党籍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