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调查 >正文

海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1.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地街道市场监管所党支部副书记、常务副所长陈哲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至2018年3月,陈哲明在担任原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八里庄工商所所长期间,对该所违反相关规定长期使用管理服务对象提供车辆办理公务的错误行为未予纠正,并使用该车办理私人事务,产生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700元。2021年2月,陈哲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原直属执法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张爱国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9年11月,时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直属执法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张爱国,为其女举办满月酒宴,邀请部分直属执法队队员参加,收受礼金合计人民币1700元。2021年3月,张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9/t20210929_754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海淀: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违纪违法问题

下一篇:石景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