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分管区领导牵头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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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区自然资源局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日前,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会上,分管区领导对巡察整改提要求、压担子。
为进一步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东乡区推行出台《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分管区领导牵头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巡察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巡察进驻前,区领导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分管单位、挂点乡镇(街道、场)进行客观评价、精准“画像”,开列巡察监督重点和方向。巡察过程中,区领导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组织谈心谈话等,使“带题巡察”贯穿巡察发现问题的全过程。巡察整改中,有关区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及时约谈分管单位、挂点乡镇(街道、场)主要负责人,督促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该办法推行以来,累计向相关区领导抄告问题清单94份,16名区领导参加了56个分管单位、挂点乡镇的巡察反馈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更加压实,整改成效更加凸显。(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xsxc/202109/t20210914_25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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