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评估验收全覆盖 促巡察整改高质量
“你大队2017-2019年党费收缴基数没有进行调整,2020年巡察时就指出,至今未补缴。限你大队在10日内完成补缴”。这是山西省阳泉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在市交警三大队,进行巡察整改评估验收时的一个场景,直面问题、严肃指出、限制整改是这次评估验收的主旋律。
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阳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十二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方案》,同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量化评估表》等,推动问题整改。
此次评估验收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主任牵头,市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市委巡察专员参加,组成5个评估验收组,集中20天时间,对十二届市委87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覆盖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全”“细”“精”“深”“准”,即:群众满意度测评突出一个“全”字,干部职工数在30人以下的单位做到全部测评,30人以上的单位做到60%以上人员参与测评;调阅资料突出一个“细”字,对照量化评估表,对整改问题落实情况逐项进行量化打分;谈话对象突出一个“精”字,注重谈话人员的代表性,做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相关负责人必谈;实地查验突出一个“深”字,坚持深入一线、直面基层;问题核查突出一个“准”字,重点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和整改后又易反复的问题。
从评估效果看,87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2175个,整改2104个,建立完善制度2735项,挽回经济损失28741万元。但也有极少数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抓、亲自抓还不够,导致对个别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
“这次评估验收,我们一并梳理整理了未改和长期坚持的事项,建立了专项台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师旭明表示,“下一步,继续紧盯巡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其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对未整改的,实行周报告制度,有结果报结果,无结果报进展,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融入日常监督,动态跟踪,防止问题反复”。(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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