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原党委书记王金、原镇长赵合民脱贫攻坚工作浮于表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聊城市、区两级先后8次督导反馈朱老庄镇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镇党委、政府整改不力,至验收时仍存在安全问题。2019年4月,度假区扶贫办要求朱老庄镇在2个月内解决40户贫困户自来水安装问题,镇党委、政府工作不力,至2020年4月验收时仍有13户未落实到位。王金、赵合民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同时,2019年8月至10月,王金在走访贫困对象工作中,走马观花、流于形式,12次下村走访全镇461户贫困户,每次走访不超过1个工作日,仅发现家庭卫生状况差、扶贫年画张贴不规范等表面问题,未发现深层次问题。王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赵合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武城县四女寺镇人大副主席齐金涛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问题。2020年4月,齐金涛负责该镇饮水安全改造工作期间, 传达饮水安全资金保障政策不到位,导致个别贫困户因考虑安装费用放弃改造,并擅自决定让贫困户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应付交差;在县政府调度工作时,谎报饮水安全改造落实情况,造成不良影响。齐金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主任科员范士德等人在扶贫项目建设中不尽责、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5月,鄄城县凤凰镇在该镇古屯村以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30万元、群众筹资投劳2万元的方式实施温室大棚扶贫项目。负责项目实施的时任凤凰镇人大主席范士德、镇农办主任于纪增,未按方案要求组织招投标,直接将项目交由古屯村党支部书记韩英杰负责;韩英杰未经公告公示,擅自将群众自建的4个温室大棚指定为扶贫项目,造成该村筹资群众因温室大棚产权及资金使用问题多次上访。其后,为应付审计检查,范士德安排于纪增伪造招投标资料。范士德、韩英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纪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岞山街道中心卫生院违规收取贫困户住院押金问题。2019年2月至12月,岞山街道中心卫生院不认真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先后3次违规向贫困户收取住院押金,加重困难群众就医负担,造成不良影响。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周振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泗水县泉林镇韩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庆利违规承揽扶贫项目问题。2015年至2017年,韩庆利在组织实施本村扶贫大棚项目过程中,为谋取不当利益,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以其兄名义个人承揽扶贫大棚建设工程,并在承包扶贫大棚过程中拖欠村集体承包费2.56万元。韩庆利同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资金予以追缴。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浮于表面、不求实效,形式主义严重;有的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组织;有的违规收取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有的违规承建扶贫项目,谋取个人私利。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时刻,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杜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有力措施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各级相关主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以扎实的工作成效确保决战必胜,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首责,重点发现和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巩固脱贫成果不力,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以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tbbg/202010/t20201010_116236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