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强化审查调查规范管理 全程留痕 压实责任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近期制发《审查调查组管理工作办法(试行)》,通过细化涉案款物管理、审查调查安全等规定,加强对审查调查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面临更高要求。成都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陈昌洋介绍,该市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由案管室实地调研走访并充分听取一线人员意见后起草制定有关办法,将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组职能职责及运行管理,明确案件承办部门、审查调查组的主体责任,强调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部门的监督责任,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同时,明确“一案四台账”,要求专案组建立案中线索、涉案财物、涉案人员、措施使用管理专项台账,落实每日例会和办案日志制度,实行一日一记、一事一记,确保审查调查全程留痕、责任追溯明确到人。
为解决具体工作中安全责任、权力风险较为集中的问题,成都市纪委监委在办法中明确要求在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通过扎实细致的支部工作把政治建设抓实抓细。同时,办案全程实行组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训第一课,又要加强对关联案件统一领导和指挥,确保关联案件协同推进。审查调查组成员逐一签订《保密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纪律承诺书》,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着眼于推动内控机制落实,成都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持续加强对审查调查组落实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对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今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267件,立案1984件,处分1433人。
编辑人员:王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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