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严管“自家人”严防“灯下黑”
日前,新和县纪委监委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作风不实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会议通报批评,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敲响警钟,拧紧纪律“发条”。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实现抓常抓细抓长,把功夫下在平时,形成从严监督的新常态,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如履薄冰、慎权慎行,严防“灯下黑”。
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新和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涵盖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信访举报、干部管理等方面,明确相关纪律规定,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文明履职行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室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与干部不定期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状况,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督促立即整改,防微杜渐。并通过定期走访干部群众、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纪律执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八小时以外”行为等情况,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以严的纪律、铁的手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此外,密切关注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将监督“探头”延伸至干部家中,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属进行走访,组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情况、思想动态、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家属思想疏导,督促干部家属常敲“警示钟”,常吹“廉政风”,当好“廉内助”,构建家庭助廉防线。(新和县纪委监委刘武义 | 责任编辑 陈旭)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3-15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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