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榕江:“惩治防”贯通协同 推动清廉国企建设
“我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要知畏、知责、知耻、知止,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近日,在黔东南州榕江县国企党工委下半年警示教育大会上,县民贸公司原经理陈某某在警示教育片中出镜,以切身之悔警示国企党员干部职工。
此前,榕江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国企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时,发现陈某某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法问题。最终,陈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今年以来,榕江县纪委监委围绕国资国企领域腐败问题为切入口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完善国资国企领域监督体系、严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惩治防”一体发力,重拳整治国资国企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斩断伸向国资国企领域的“黑手”。截至11月中旬,共监督发现国资国企领域问题线索10件,立案8件8人,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8场次。
在加大案件查办强化震慑的同时,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注重做实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发现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管理低效、融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分管副县长制发《廉情抄告单》、向县国企党工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结合纪律检查建议书内容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抓好整改,研究制定《榕江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榕江县县属国有企业优化调整方案》《榕江县国有企业整合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48个。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412/t20241213_86354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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