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案县审”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按照‘乡案县审’工作要求,该案件存在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致使对预备党员作出不当处分、且违纪事实未查深查透等问题,请按照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近日,许昌市建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艾庄乡纪委移送的违纪案件进行审理后,与该乡纪委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审慎稳妥提出建议,指导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及程序材料。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聚焦乡镇查办案件查审不分、责任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对症下药,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实行“乡案县审”,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审核工作要求,严把乡镇案件立案会商、案件处置、处分执行“三道关口”,由案件审理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案卷进行全面细致审核,强化对乡镇(街道)办案全流程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一案一反馈”,及时退回对应乡镇(街道)纪(工)委补充审查,推动形成边审理边评查、边发现边整改、边办案边优化的良性循环,切实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
“我们在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文书管理、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方面,具体表现为文书格式不规范、条款适用错误、证据存在瑕疵等。”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对“乡案县审”发现的共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以标准促规范,结合“乡案县审”更新乡镇案件文书模板、模拟案卷,对常见违纪违法问题取证思路、程序、要求、标准等进行梳理,形成类案取证指引,指导乡镇(街道)纪(工)委加强初核阶段的研判分析,避免案件证据材料不足、漏缺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还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定期举办案件评审会议,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所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点评、现场反馈和集体讨论,对案件报送、审核、退补、审结、处分等环节细化明确、严格标准、督促整改,从源头上帮助乡镇(街道)纪(工)委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今年以来,开展“乡案县审”137件,退查36件,要求补充完善材料65件。
“实行‘乡案乡审’,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今后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多向发力,以基层案件为引领,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孟丽)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6b99d5d0554e4f8bb5664ae3c6aec3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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