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2日至4月4日,省委巡视三组对中共闽清县委开展巡视。7月14日,省委巡视三组向中共闽清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
闽清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自警自勉、立行立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升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巡视意见反馈之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将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通过深入学习和反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我县在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还存在的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充分认识到巡视既是一种很好的体检,也是很好的教育和提醒,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主动认领、认真对待,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二是全面从严,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限内,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集中整改期间1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巡视整改问题,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三是聚焦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县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了4个方面60个具体问题和180条举措,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做到立整立改、逐一整改。于8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四是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县委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乡村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20次来闽清调研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紧密结合起来,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3场次,其中学习研讨7场次,形成学习研讨文章78篇。
(2)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基层理论主题宣讲活动,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基层、进乡村。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宣讲团”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集中宣讲32场次,并通过举办“学习贯彻二十大‘三争三领’在行动”基层理论主题宣讲活动等,持续打造“福小宣·理润闽清”宣讲品牌,示范带动全县各业余讲师团、乡村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1200余场次,受众人数约4.5万人次。
(3)已全面更新省璜镇和前峰村公共宣传栏内容,并于8月24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拆除更新陈旧宣传内容,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进乡村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健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印发《中共闽清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于8月28日—9月1日开展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将各乡镇、县直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情况纳入专项督查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
2.关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当年20次到闽清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5)针对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对“两区开发、两翼齐飞”具体内容不了解问题,立行立改,立即整改,于3月16日举办《闽清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落实“两区开发 两翼齐飞”发展战略》专题研讨班,并组织全县干部参加培训和考试,引导全县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沿着总书记为闽清擘画的宏伟蓝图奋勇前进。
(6)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到闽清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16日,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县委主要领导在“闽清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两区开发 两翼齐飞’发展战略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作主题报告。
3.关于县委未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两区开发、两翼齐飞”谋划发展战略目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已于2023年3月16日举办《闽清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两区开发 两翼齐飞”发展战略》专题研讨班,以集中听取主题报告、专题辅导报告、闭卷考试等方式开展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任务,邀请福建省委党校教授举办四场专题辅导报告,并将授课内容录制成光盘,组织其他参训学员观看,实现线上线下培训全覆盖。
(8)于6月20日印发《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梅委办〔2023〕15号),要求结合主题教育,重点围绕“两区开发、两翼齐飞”发展战略,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县处级领导干部每人牵头开展专项调研,各乡镇各部门选定1个课题开展专项调研。
4.关于没有把“路线图”变成“施工图”,山区、库区开发还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山挂白”点治理工作完成时限的通知》(梅政办〔2022〕86号)要求,全力推进“青山挂白”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69处辅助再生治理于2023年6月底完成治理;10处工程治理点完成治理6处,剩余4处正在施工,预计于10月底前完成。
(10)按照《闽清县加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及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梅政办〔2020〕91号)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今年以来立案查处非法采矿行为3宗,共缴罚款64069.8元。
(11)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青山挂白”治理成果,补缺补漏,不留死角,加强管护,确保长期发挥作用。对于已完成工程治理和采取自然恢复的“青山挂白”点,由所在村组织负责管护,防止再次遭到破坏。
(12)于4月7日组织召开专题务虚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两区开发、两翼齐飞”谋划发展战略目标,务虚求实谋思路,集思广益定项目,形成《申报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汇总表》、《2023年闽清县在建县重点项目清单》及《2024—2026年闽清县重点(预备)项目清单》。
5.关于在加快黄金航道建设、实现通江达海、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方面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3)全力推进闽清港区项目,建立周协调工作机制,并主动对接省市部门跟进了解政策变化,有序落实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及港区配套产业经济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
(14)加强港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见中交广航(福州)以及启德行集团等大型意向企业,走访福州新区集团以及市左海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其中中交广航(福州)、福州新区集团均已提交初步合作意向方案。市交通局于今年6月启动闽江航道等级提升和江海直达船型专题研究有关工作,7月3日莅梅开展闽江干流(闽清段)沿线航运恢复以及规划发展等情况调研。目前,已向课题组以及省市交通部门提交了闽清港区项目地理、经济产业等有关材料。
(15)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于4月4日成立闽清县上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指挥部。7月中旬省发改委已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全省抽蓄需求规模分析报告,待国家能源局审批明确我省需求规模后,省发改委将重新组卷全省抽蓄调规材料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批。密切跟进国家能源局、省发改委关于抽蓄调规的工作进展,持续做好对上沟通协调工作,力争上莲站址顺利列规。同时,组建上莲抽蓄项目团队,深化项目地质勘探工作,为后续项目加快落地动建提供保障。
6.关于驱动科技创新进步和扩大开放“两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6)积极培育高科技含量企业,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今年以来,新推荐申报2023年福州市技改项目融资贷款贴息重点推荐目录项目6个、福州市2023年工业重点项目2个,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6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福州凯达生态农业已于7月通过上级认定。目前,全县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6家,专精特新企业6家。
(17)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落实《闽清县鼓励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闽清县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足额、快速、优质兑现政策奖励。2023年已发放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等县级科技创新奖励经费201.12万元,兑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奖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扶持奖补资金1381.57万元。
(18)广泛收集汇总各乡镇及企业的技术需求信息,向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遴选科技人员,2023年成功选认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31名、团队科技特派员7个、法人科技特派员1个。
7.关于联侨引资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9)已建立侨资侨企数据库,完成县域内15家涉侨企业的情况收集与整理汇编。不断完善联侨引资数据库,并定期对接企业更新项目情况,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问需求、摸困难、听建议、解难题。
(20)充分发挥侨乡优势,积极“引进来”“走出去”,引导更多侨商来梅投资兴业。邀请马来西亚启德行集团、马来西亚诗巫闽清同乡会交流访问团来闽清考察。今年福州市经贸访问团出访马来西亚时,闽清县与马来西亚启德行集团就中国(闽清)马来西亚华侨文化商业街区项目、福建闽清现代临港产业园项目分别签订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梅溪新城启源五星级酒店预计明年元旦对外营业。1—8月我县实际利用外资423万美元,增长94%,排名全市第二。
(21)加强与县内涉侨企业联系沟通,深入侨界企业开展调研,收集侨商侨企关注度高、诉求强烈、长期未缓解的难点堵点问题,实行重点攻坚,助力侨企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已协调解决梅溪新城启源大酒店在建项目、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欧雅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等存在困难与问题。
8.关于落实“建设门类齐全、质量上档次、产值上亿元的‘瓷都’”要求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2)全力推动现代陶瓷城建设,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院开展编制陶瓷产业新城规划等有关工作,完善闽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扶持陶瓷企业加快发展,鼓励陶瓷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加快推动陶瓷含酚废水、阿普莱斯等项目建设。目前全县陶瓷企业152家,其中规模以上建陶企业32家、规模以上电瓷企业20家,超亿元产值的建陶企业23家、电瓷企业9家。
(23)加强政银企对接,协助陶瓷企业申报技改贴息补助等,已推荐盛联兴陶瓷技改项目申报2023年市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鼓励陶瓷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扶持陶瓷企业发展壮大,积极跟踪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目前阿普莱斯、雅中陶瓷、利泰等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进行。
(24)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相关奖励,已推荐水口电厂机组增容改造项目、双棱竹业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推荐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分级入库培育,推荐中建科技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并通过审批。
9.关于未结合落实“煤改气”政策,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5)成立转型升级专班,起草陶瓷产业转型“四个一”工程实施方案、陶瓷文创大赛方案,拟打造一座陶瓷博物馆、打造一座现代陶瓷产业新城、打造一批陶瓷文旅示范点、开发一批陶瓷文创产品,全力推动陶瓷企业转型升级。于7月13日—7月14日赴德化调研,学习陶瓷生产经营先进经验;邀请德化月记窑国际当代陶瓷艺术中心的创始人吴金填先生一行来闽清参观调研;8月18日,成立闽清县陶瓷产业学院。大力扶持企业技改升级,推荐盛联兴陶瓷技改项目申报2023年市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推荐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
(26)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建立县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产品运输、人才等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2023年以来,已走访服务企业492家次。
(27)深入陶瓷企业开展节能改造、绿色工厂等政策宣传。2023年以来,共走访陶瓷企业50家次,兑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奖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扶持奖补资金1381.57万元,惠及多个行业、多种类型的企业89家次。
10.关于落实“建设集观光、游乐、运动、休闲于一体的现代旅游中心”要求步伐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8)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建设福州市文创走廊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闽清行动方案》和全域旅游标识标牌初步设计方案,大力发展“乡村游+”,补齐“吃、住、行、游、乐、购”短板,全力提升文旅品牌知名度,擦亮乡村游新名片。加快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十大民宿集中开业暨文旅消费季启动仪式等文旅节庆活动。1—8月,全县游客接待量比增101%、旅游总收入比增112.7%,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29)丰富产品供给,积极谋划打造提升云溪漫谷、心上莲、九野小镇、橄榄湖小镇、小丫村等一批精品体验项目,瓷天下景区成功创建国家级4A级旅游景区。“品民俗,泡温泉”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动东桥镇申报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上莲乡新村村申报省级金牌旅游村,省璜镇前峰村申报第三批福州市精品示范村。
(30)积极延链补链,扩大招商引资,于8月23日陪同粤港澳投资商前往留云心谷、九野小镇实地考察;于9月8日组团参加2023福州文旅招商(广州)推介活动,并赴广西等地进行文旅招商考察。
(31)创新旅游宣传。聚焦重点区域,激活消费潜力,举办2023福州闽清音乐节、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海峡乡建乡创奖系列活动、“访学库区+问脉乡野”乡建乡创研学暨雄江有好市、“闽之福地,清韵山水”—2023年中国·闽清秋季村晚、“万家团圆迎中秋 神州欢歌庆国庆”—闽清县2023年迎中秋、庆国庆文艺演出及非遗宣传展示、2023年闽清县金秋文旅生活季等一批活动,完成全域旅游电子地图,“YOU闽清”小程序上线运营。于9月份启动“闽之福地,清韵山水”2023年闽清县文创设计大赛。
11.关于落实“把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作为今后工业发展、乃至全县经济的一个重点”要求有弱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2)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修订)》(梅政综规〔2022〕7号)精神,今年以来,双棱竹业、航华木业、麒麟山茶叶等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已获开拓市场专项奖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等工业扶持奖补资金405.87万元。
(33)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修订)》(梅政综规〔2022〕7号)文件精神,完成2022年现代农业加工类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性贴息补助申报。2023年通过一事一议给予福建鸣荣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枳壳烘干设备补助,鼓励发展粗加工项目。
(34)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今年新增“二品一标”产品3个,目前全县共有“三品一标”农产品43个,农业龙头企业62家,其中从事加工企业的有20家,占比达三分之一。双棱竹业入选“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8月,农林牧渔产值完成16.3亿元,比增4.6%。
(35)打造闽清特色农产品品牌,在福州举办下祝乡水蜜桃文化节,举办2023年闽清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进一步推介橄榄、橄榄加工产品、柑橘、山茶油等闽清特色农产品,提高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12.关于项目支撑不够,是全市无省级经济开发区的两个县之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6)积极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于6月2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设立闽清经济开发区,并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闽清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闽政文〔2023〕306号)于7月12日正式印发。
(37)全力打造“闽清制造”现代新型绿色产业聚集区,引进闽清厚垄吉溪新材料加工基地项目、闽创新材料铝单板生产加工项目、中荣达定制化供水及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等工业制造项目。上半年园区完成规上工业产值约64.39亿元,完成税收约1.63亿元。
13.关于2021年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中排第11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8)认真对照《福州市“招商效率和招商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逐项梳理考评要点,并实施项目季度预评审机制,查找薄弱项,寻找突破点,提升招商项目考评通过率。于5月11日召开县招商考评工作培训暨市对县考评项目预评审会议,对一季度招商考评项目进行复盘并进行业务培训,于5月30日召开二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对二季度招商攻坚工作作具体部署。
(39)对照《闽清县招商落地深化攻坚行动方案》,跟踪了解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招商项目。2022年通过全市招商引资考评认定的高质量项目35项,总投资208亿元,排名全市第10位;2023年上半年通过市级认定的高质量项目共29项,总投资62.21亿元,含重大产业链项目1个、产业链项目15个、重点招商项目7个、台资项目1个,合同台资项目5个。
(4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筹全员招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积极开展招商对接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县四套班子成员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带队12批72人次,对接线索260余条,南下广东佛山,北上浙江、安徽、江苏、山东、北京等地,邀请50余家企业来梅考察。
(41)根据各乡镇资源分布和产业发展现状,梳理招商资源,挖掘各乡镇招商项目线索。上半年生成招商考评项目75个,切实增加项目储备量,夯实项目支撑。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整改进度:已完成
14.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效果欠佳,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不够,如未沉下去编制“一村一策”乡村振兴规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42)积极落实《闽清县乡村振兴规划(2018年—2022年)》、《福州市闽清县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实施计划(方案)汇编》及《福州市闽清县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实施计划(方案)汇编》精神,根据各试点村资源禀赋,谋划生成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建设项目106个,已开工建设项目90个。
(43)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制定《闽清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于8月3日组织开展“新时期村庄规划编制与调整”专题培训,引导各乡镇采用“一村一策”方式编制符合村庄实际发展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推动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全县完成村庄规划编制50个,其中已完成评审46个,公示46个。
15.关于云龙乡际上村未结合“二陈礼乐”文化特点,推动文化振兴与产业振兴融合发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44)加快礼乐文化发展,于9月2日召开闽清县乡村振兴促进会助力礼乐文化发展研讨会,邀请中外友好国际交流中心、中国朱子学会、省政协文化文史学习委等各级领导专家来闽清云龙乡调研指导,进一步挖掘“二陈”礼乐文化。结合际上农田资源及二陈礼乐文化资源,谋划生成“云龙乡际上村礼乐研学学堂建设”乡村振兴项目。
(45)实施云龙乡际上村礼乐研学学堂项目建设,完成礼乐书院、大众茶馆改造,打造弘扬特色礼乐文化载体。目前,积极对接台湾乡建乡创团队,充分发挥“礼乐之乡,院士故里”的资源禀赋,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的思路,打造“两基地一院一村”(“吴孟超院士馆—吴孟超教育研学基地—典利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二陈’礼乐文化村”)文化旅游线路。
(46)加大礼乐文化传承宣传推广,加强与中央省市媒体的对接联系,2023年5月以来在各级媒体共发布礼乐文化相关新闻信息27篇,并在福州日报社开设《闽都文化·闽清礼乐》专栏,深入挖掘、宣传、推广闽清礼乐文化精髓,探寻闽清礼乐文化产业发展之路,推出礼乐闽清专版报道3期,进一步打造“乐圣陈旸”文化IP和“乐圣故里·中国闽清”品牌。7月央视CCTV-15音乐频道《童声唱》节目组来闽清拍摄,8月《童声唱唱游我家乡——走进闽清》节目在央视CCTV-15音乐频道六点档播出,展现了闽清少年儿童的音乐风采,讲述了闽清悠久的礼乐文化历史。
16.关于系统谋划产业振兴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47)加强产业振兴规划,严格落实《闽清县乡村振兴规划(2018年—2022年)》《福州市闽清县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实施计划(方案)汇编》等精神,根据各村资源禀赋,今年以来谋划生成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49个,其中产业项目29个,占比59.18%。加快构建特色农业体系,重点发展水稻、橄榄、油茶、芋头、茶叶、柑橘等6个“万亩”,打造梅溪橄榄产业园、塔庄粉干产业园、茉莉花茶产业园、禽蛋产业园、智慧食品产业园等“五大农业特色产业园”,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48)充分发挥乡镇原有道路、停车场、活动中心、河道护岸等基础设施价值,为乡镇文旅等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如,东桥镇官圳村将“孙家国学学堂建设(一期)”项目建设的学堂承包给万棵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来推动当地文旅产业发展,举办“文化再生·非遗再造”非遗展演展示活动暨非遗购物节,以非遗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7.关于2020年以来仅吸引11名大学生返乡创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49)举办返乡创业活动,5月至6月组织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赴外引才活动,组建2支引才小分队赴青海、宁夏、云南等地高校开展校招活动,举办高校专场招聘会6场次,累计吸引高校青年学子600余名参与,发放人才政策礼包600余份。
(50)实施返乡创业计划,印发实施《关于开展2023年闽清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发布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质实习岗位966个,吸引548名大学生来梅参与暑期实习。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指导和扶持,今年以来发放创业贷5笔共85万元、创业场租补贴3家共0.9万元,申报“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7个(其中4个项目获奖)。2023年新增高校毕业生创业19人。
(51)用好三农服务超市人才驿站、清华大学乡村振兴(闽清)工作站平台,孵化培育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开展未来乡创家培育行动,发布创新创业项目12个,今年以来共服务44批共400余名大学生实践;推动9家青年企业注册、23支队伍参加“创青春”赛事;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人才105名。
(52)加大台湾人才引进,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15条实施意见,6月全市乡村振兴品牌打造暨闽台乡建乡创合作专题现场会在闽清召开。8月5日—9日,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系列活动之“中建海峡杯”第十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实体建构大赛总决赛在雄江镇举行,大赛的举办增进了两岸青年学子的友谊,进一步深化了梅台融合发展;8月12日—17日,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海峡乡建乡创奖系列活动、“访学库区+问脉乡野”乡建乡创研学活动暨“雄江有好市”在雄江镇橄榄湖大院开展,进一步巩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成果。莲上雅集民宿、闽台乡建乡创样板县交流营分获海峡乡建乡创奖乡建类、乡创类银奖。今年“随坪一里建筑设计”台湾团队荣获第二十届福建五四青年奖章,台企“福州在地创生设计公司”被评为市级示范团队。台湾青年曾芝颖(小馒头)获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18.关于教育医疗领域短板明显问题。(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
(53)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今年3月、5月、6月分别前往福建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等高校开展引才活动,大力宣传《闽清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详细解读我县对教育人才的保障待遇及奖励政策,积极鼓励有意愿的学生报考我县教招岗位。
(54)加大教育系统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出台《2023—2024年度闽清县教育系统紧缺学科目录》,涵盖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紧缺学科。开展新教师招聘工作,今年已招聘新教师178人(专项招聘15人、参聘教师招聘161人、公费师范生招聘2人)。
(55)开展师范类定向委培生工作,2023年共有5名闽清籍考生与闽江学院签订《福州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19.关于县总医院呼吸内科仅7名医生,技术力量薄弱问题。(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常态化坚持;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
(56)加大医疗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县总医院持续开展与省立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中心谢宝松教授“名医工作室”合作,充分发挥名医示范、专家引领的作用,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带动县总医院呼吸内科在医疗技术、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发展,弥补医院技术空白,提高学科队伍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多学科高质量发展。目前县总医院呼吸内科共有医生9名,护士20名,今年以来呼吸内科共收治呼吸专科病人1040人,抢救危重症患者122人,接收新冠流感患者约270人次。
(57)制定《闽清县2023—2024年度卫健系统紧缺急需卫技专业人才指导目录》《2023年闽清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方案》,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招收30人。
(58)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招引方式,组织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校园引才活动,并赴福建江夏学院开展“书记县长送岗留才进校园”等,登记就业意向60人。坚持公开招聘广纳人才,2022年招聘的36人已到岗。
20.关于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59)于6月底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指出的7类108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60)加强长效监管。按照《闽清县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乡镇、村二级联动和网格化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出动900余人次开展日常网格化巡查,确保占用耕地问题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21.关于“平安三率”整体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61)开展乡镇自查自纠。下祝乡、白中镇、池园镇已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升。
(62)结合2023年上半年三率情况,于9月20日召开会议约谈池园镇、白中镇、下祝乡有关干部。
(63)强化督导考核作用,制定《2023年年中闽清县“平安三率”督导方案》,于6月20日至7月20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导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跟踪问效。
(64)强化宣传引导,常态化“警民恳谈会”和“闽清人说平安闽清故事”系列宣讲活动,向全县所有移动用户发送“平安三率”宣传短信,举办“警民恳谈会”187场,办结诉求8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加强平安建设宣传。
22.关于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65)加强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对照《福州市“营商环境指数”绩效考核办法》,深入研究剖析近三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指数”落后情况,形成《关于近三年“营商环境指数”考核指标排名靠后的情况说明》专题报告,供决策参考。
(66)按照“专职人员、专项经费、专门办公场所”要求,组建营商办工作队伍,明确营商办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现有专职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今年以来,已陆续走访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等重点部门,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任务落实。
(67)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研究制定《闽清县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127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通报机制。截至目前,年计划任务80条,已完成66条,完成率82.5%;持续推进任务47条,已完成42条,完成率89.36%,总完成率85.04%,均达序时进度。
(68)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研究制定《闽清县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条措施》,聚焦政务失信、行政执法、公平竞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企收费等六个方面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现并整改了8个问题;在涉企收费领域检查了18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暂未发现问题;收集并反馈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3件,满意度均为100%。
23.关于防灾减灾系统不够完善,如2018年6月开工建设的闽江防洪工程塘坂段防洪堤,至今未完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69)塘坂段防洪工程施工影响范围涉及11户村民私人之间买卖的地块,2019年因村民现场阻挠施工、拒绝征迁等原因,坂东镇无法按时交地,县防洪公司无法进场施工,造成塘坂段防洪工程进度滞后。已牵头县水利局、防洪公司、坂东镇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成立项目攻坚小组,做好宣传及被征迁村民思想工作,目前征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施工进展顺利,预计于元旦完成主体工程,于2024年4月投入使用并发挥防洪效益。
(70)已制定《乡镇应急救援站、行政村应急救援点试点方案(送审稿)》《闽清县土木工程类防汛应急抢险服务框架协议》;于7月18日印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森林扑火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梅政办规〔2023〕7号)。
24.关于金沙、桔林等乡镇有6座农村桥梁纳入省级危病桥梁项目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1)截至8月25日,桔林水尾桥、金沙佳塘桥等6座桥梁均已完工并整改到位。
(72)严格危桥认定程序,细化明确乡镇检测、县级核对、市级复核的危桥入库审批流程,加强项目施工图审批会商工作,落实专家会商和现场会商,完善项目质量监督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着重督促项目业主做好人员履约以及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把控等工作,并落实好防汛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危桥项目质量抽查工作8次,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2处。
25.关于工程欠薪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省信访系统、12345等平台,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置化解。2023年以来,共接收各类平台的欠薪投诉举报线索21条,均已处置到位,为38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7.16万元。
(74)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于6月26日印发《闽清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根治欠薪工作全域网格化监管机制的通知》,全县16个乡镇分别安排一名网格员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监管责任人,实现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
(75)加强在建工程欠薪排查,自3月13日以来,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实地拉网式排查,指导督促总包单位落实相关制度。于5月4日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班;7月20日,印发《深化“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方案》,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及工程款拨付专项整治工作;8月15日,组织开展劳资专管员业务提升学习会,邀请全县21家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劳资专管员参加,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2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6)加强境外出版物管理,已对县图书馆2000册书籍进行全面下架封存,已重新制定《闽清县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并在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后续将严格按照制度规章执行。
(77)于9月8日召开2023年“扫黄打非”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今年以来“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强化专项整治,开展“问题日历、台历”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书店、校园周边商店、复印店等开展文化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6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78)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于7月16日成立“五老”文化市场监督和“扫黄打非”志愿监督服务队,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7.关于县委未制定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9)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于7月31日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县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80)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责任清单》,由县委常委及党员副县长带队常态化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28.关于未对以往工程项目领域存在的乱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梳理排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1)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64个项目开展自查,形成项目清单,进一步梳理形成《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业务程序流程》,并于8月24日印发《闽清县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常态化治理实施方案》,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严格把控项目前期、工程进度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82)持续深化工程建设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通报曝光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起4人。
(83)加强宣传动员,于8月16日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于9月13日召开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培训,切实增强专业知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各项程序合法合规。
29.关于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4)已将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列入闽清县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象。
(85)于4月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责述廉工作并接受评议,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4月2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86)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部门均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30.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7)印发《闽清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贯彻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五廉工程”方案》,修订完善《闽清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制度》《闽清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做好廉洁文化建设,形成工作合力。梅溪镇纪委于8月30日召开警示教育会,结合2022年梅溪镇查处的违纪案件,通报身边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88)开展廉政教育系列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6批次283名,赴闽清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160批次3471人次,组织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4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74人次,向全体干部通报了我省1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不断增强。
31.关于巡察监督效能未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9)进一步提升监督综合效能,将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与巡察有机衔接,进一步提升监督综合效能。
(90)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每轮巡察报告抄送县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督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发现的问题集成整改,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32.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1)建立健全立行立改工作机制,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立行立改事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应改未改的问题,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等四类问题纳入立行立改事项范围。
(92)督促县委巡察组把立行立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在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个,立行立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典型案例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刊登。
33.关于政治监督不够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3)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对闽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活动14场。
(94)印发《聚焦“两区开发、两翼齐飞”发展战略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方案》,着重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库区旅游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重点督促推进闽江内河码头、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项目攻坚增效年”专项行动,监督护航重点项目建设落地见效。今年以来督促推动县营商办5个问题的整改,查处营商环境方面问题5件8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
34.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5)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组织人员对云龙乡潭口片区一期污水管网接驳工程开展多次核查,通过实地查看管网相关工程质量,并经多方了解,目前该污水管网接驳工程属于云龙乡自行运维,污水提升泵站因故障未运行,污水溢流梅溪造成环境污染。相关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污水管网存在溢漏问题,未做好整改,存在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于2023年10月12日,对1名干部失职失责行为进行处分。
二是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已于2023年5月开展全县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由县住建局联合第三方专业人员分片包区对全县1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大排查,排查范围涵盖各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泵站。共排查出问题34处,其中管网破损18处;管网淤堵3处;泵站损坏5处;基础掏空3处;检查井破损5处。针对存在问题,县住建局会同专业运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安排人员立即进行整改,上述存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已制定日常巡查机制,持续做好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对陆续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时纳入管理台账。结合环保督察、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强化现场抽查,加强对各乡镇污水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不定时对项目进行抽检,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6)成立并联督查组,对16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持续在“第一种形态”上发力,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为重要抓手,持续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截至9月14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410人次,占比85.95%。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共审核回复1802人次。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向全体干部通报了我省1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打造党风廉政文化“浸润圈”,共接待160批次3471人次干部参观学习。
35.关于2022年,县纪委监委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仅谈话7人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7)加强“一把手”廉政谈话,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和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今年以来对“一把手”开展谈话17人次,有效增强了对“一把手”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
(98)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综合情况,由县纪委监委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核查等方式,强化对“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
36.关于2020年以来,梅城镇等11个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连续3年未向监督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99)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监督,将纪检监察建议书发放情况作为业务考核指标内容,今年以来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
(100)将纪检监察建议书发放情况作为各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考评的内容,并每月通报相关情况。
37.关于专项监督不够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01)进一步推进困难群众巡访制度,切实摸排隐性困难群众,重点做好低保、特困及低保边缘家庭扩围增效。截至目前,完成排查疑似困难群众1223人,新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85户433人。
(102)摸排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信息30人,其中2人纳入低保,2人享受临时救助23132元。
(103)实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开展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以梅城、梅溪两个乡镇为主,延伸其他乡镇的困难群众,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完成建档200户。开展群众医疗互助试点项目,筹集互助资金,补助参加互助的住院群众,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大病住院医疗负担。目前已完成医疗互助交费19330人,筹集资金97.0325万元,惠及335人,报销医疗补助40.007万元。
(104)精准开展点题整治,印发《2023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公布“点题整治”项目16项,持续深化“点题整治”。督促推动县民政局持续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制定《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闽清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部门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等机制,目前已立案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人次。
(105)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印发《2023年闽清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乡村振兴领域9个监督重点和集体“三资”领域7个监督重点开展专项监督,今年以来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人次;查处集体“三资”领域问题1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3人次。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乱占耕地违建问题2件5人次。印发《关于纠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的通知》,对照8种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开展专项监督,梳理一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梳理问题线索13条,办结4条,追责问责9人次。
38.关于基层监督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06)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印发《关于违纪违法事实见面规范的工作提示》,并组织各单位依据《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等方面,对2020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自查,提高案件质量。结合2023年度综合业务考评指标,对今年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共抽查案件38件,发现并督促整改到位问题71个。7月审理、审核案件7件,其中5件存在案件质量问题,8月审理、审核7件,其中3件存在案件质量问题,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例下降了28.6%。
(107)依托“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时解决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和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目前已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7件12人次。
(108)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2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2次,参加上级组织的轮训25人次,先后抽调6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学习,选派18人次干部参与留置案件办理,指定3名新考录公务员下沉乡镇纪委、监察组历练1个月。进一步修订完善《闽清县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借用工作管理办法》《闽清县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若干意见》《闽清县纪委监委关于新招录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实践锻炼的工作方案》等制度。
(109)截至目前,各乡镇纪委共开展“入户走访”692次,收集信访数量57件次,检控类初次举报数量5件次。对超过六个月未办结信访举报件发放督办通知,督促及时办理信访举报件,切实提升办理质效。
39.关于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有待强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10)提升监督执纪效果,认真做好被审查对象的思想引导和帮助教育工作,引导对象放下思想包袱。今年以来共对22名对象开展审理谈话,谈话过程中相关对象均承认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暂未发现因对处分决定不满而申诉的情形。
(111)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审查调查安全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6次,开展片区集中学习研讨1次,并要求撰写审查调查安全心得体会;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25次,发现问题29个,均已整改到位。
(112)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18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6%。
(113)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梳理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28篇,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网刊登文稿11篇;省、市级网站、刊物、微信公众号等刊登70篇,“梅邑清风”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75期215条。
40.关于以往工程领域存在乱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14)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分类机制,健全省、市、县重点项目库,每月定期跟踪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明确项目业主、开竣工计划时间等信息。建立分工协作推进机制,今年以来,县十大重点工作指挥部共召开协调会276场,协调问题409个,形成会议纪要251份。建立并联督查机制,成立并联督查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申报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汇总表》、《2023年闽清县在建县重点项目清单》及《2024—2026年闽清县重点(预备)项目清单》。
(115)制定下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范政府财政风险的通知》,要求严防政府财政风险,严禁变相违规举债上项目,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透明运行,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民生支出达18.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超8成以上。
(116)持续深化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乱象问题,对全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排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包括1名科级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建设的问题。收集工程领域的典型案例,以“强化日常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为主题,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工程领域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17)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按照《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文件,于8月14日形成《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完成《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意见》初稿编制,严格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化。于9月13日在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招投标程序开展培训。
(118)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启动会商、招投标备案审查、建设过程管理等程序,并开展业务学习3次。同时,加大对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参建单位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开展“一月一普查”专项检查活动10次,下发检查通报10份,出动检查组150人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5处,均已整改到位。
(119)制定下发《关于防范政府财政风险的通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保障收付安全,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透明运行。
(120)加大力度向上争取专项债和省级补助资金,今年以来获得省市转移支付资金11.4亿元,争取债券资金19.5亿元,有效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严格把控项目前期、工程进度等关键环节,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狠抓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121)严格把控项目实施。对城区雨污管网修复工程、龙洲公园提升等项目,多方研判,并经严格审核把关后实施,防止出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122)收集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以“强化日常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为主题,“线上”通过“梅邑清风”微信公众号连载5期工程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警示全县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线下”通过“一册一展”,制作相关案例警示图册和举办警示教育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4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3)督促县财政局发函通知城投集团、交建公司、白金公司、坂东镇、白中镇等7家借款单位加大借款清收力度,积极采取协商、法律等多途径清收追缴,并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124)目前,交建公司、坂东镇、饮食服务公司、茶枳岭良种场及财政局已完成整改。于10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剩余未完成项目逐一研究推动,加大催收力度,推进整改。
42.关于对历史遗留的政绩工程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5)成立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督促项目业主倒排工期计划,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强化镇村协作,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及广峰、前坑等有关村共同配合,已协调解决园区零星征地、粮库项目建设等问题14个。
(126)今年以来智慧食品产业园已消纳渣土约5.4万立方米,完成进园道路及进园道路段天然气管网铺设施工,完成园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立项,并列入福建省发改委项目备选清单库。
(127)积极对接各类招商资源,已对接漳州九龙江集团、昆山天盛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9个项目客商到园区考察,其中栎香豆制品项目正在办理项目开工前期审批工作;福建富泉食品有限公司近期将会同招商办、金沙镇商谈合作。拟对福州联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老龄日化、卫消产品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进行项目会审。
43.关于工作重形轻效,如“村植千树”工作简单化,雄江镇梅雄村在茂盛植被底下种树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8)督促雄江镇梅雄村对“村植千树”项目已成活苗木加强管护,责令限期将树苗移植或重新种植同比例、同数量乡土树种。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科学合理选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9)加强“村植千树”项目管理,成立“村植千树”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小组,指派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已完成在茂盛植被底下种植的125株树苗问题的整改,重新种植150株苗木,并完成挂牌工作。
(130)印发《关于从严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方案》,明确四个方面16项任务,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件15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次。
44.针对下沉调研发现,省璜镇投入663万元新建山边村等5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都未运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3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闽清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于7月18日、8月23日安排专人与运维单位福建省融旗水务有限公司对山边村、前峰村、建功村、横溪村、三新村等5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排查,目前5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均已正常运行。
(132)已督促运维单位对镇辖区内的所有污水处理设施每周进行一次巡检、每月上报一次运维情况,督促县、镇、村三级组织人员不定期排查运行情况,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133)于9月1日会同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全县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调度农污站点近3个月的用电情况,并对出口水质进行监测,均达到排放标准,设施运行正常。
45.关于担当作为不够,对历史遗留的东桥表业园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处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34)因表业园区开发建设与2014年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中第五点规定冲突,导致《东桥表业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合同》中第4点第2款(商住用地部分返还政策)无法履行,致使项目无法推进,处于停滞状态。已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东桥表业园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组,充实整改工作队伍。加快对接须弥山康养小镇项目、中药制药厂项目、肥皂观光工厂项目、高强度发电玻璃制造厂项目等客商,争取盘活闲置土地资源。
(135)完成东桥表业园区出让、收储评估、清算审计等工作。同时开展常态化监督,结合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小微权力监督等重点工作,紧盯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甚至“躺平”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问责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人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6.关于县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36)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闽清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正确有效集中,不断增强县委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县委及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对县内所有评优评先人员均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集体研究;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经济问题,县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37)健全优化常委会会议议题报审流程,加强上会文件审核把关,设立《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报告单》,对上会文件稿进行前置审核,对不成熟的上会文件稿予以退回。对《闽清县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33份上会材料全部前置审核把关,保证了会务组织细致高效、会议材料规范严谨。
(138)健全县委常委沟通对接机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均进行广泛协商、广集民智,进一步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今年以来,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等均征求各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协、“两代表一委员”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于8月21日形成《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初稿并书面征求各县委常委意见,于8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政协班子征求意见,征求到15条意见建议。
47.关于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39)梳理优化指挥部职能。完善指挥部分工协作推进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原则,系统梳理现有“十大指挥部”涉及部门的职责边界,健全完善关于优化现有重点项目指挥部职能的文件,健全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指挥部协作体系“规范运转”、内部履职“扁平高效”,进一步激发各指挥部比学赶超斗志,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质提速增效。今年以来,县十大重点工作指挥部共召开协调会276场,协调问题409个,形成会议纪要251份。
(140)厘清明晰指挥长权责。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指挥部指挥长与副指挥长权责清单,划分明晰重点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县委常委)与副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之间的权责界线,制定具体权责清单,实现指挥长“照单履职”、涉及部门“依单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统筹各方力量,持续精准发力,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生动局面。
(141)注重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抓住关键环节,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指挥部汇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至今已多次听取重点项目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多次赴梅溪、坂东等地开展重点项目调研,推动项目建设,带动县领导班子走进基层工地、深入项目一线,汇聚起推动重点项目“加速跑”的强大合力。
4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42)即知即改抓落实。已于2023年7月27日制定《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将对乡村振兴、化解历史遗留等问题纳入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问题内容之一,并呈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
(143)动真碰硬见真章。已于8月8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常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8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围绕乡村振兴、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内容,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见真章,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144)强化指导促长效。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的工作提醒》,对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程序要求进行再次重申,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规范性。
49.关于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45)分析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23年1月结合2022年度考核,对全县96家单位班子以及县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干部队伍结构分析报告》,并建立《全县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持续用好平时考核、一线考核、蹲点调研等考察手段,对信息库实行动态调整。
(146)优化干部队伍年龄梯队。落实好中央《规划纲要》以及省市若干措施要求,结合后期人事调整、人才引进等,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23年5月,结合干部人事调整,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提拔晋升35岁以下干部18人,占比19.14%。截至9月,全县科级干部759人,35岁以下127人、占比16.73%,50岁以上331人、占比43.61%,实现了结构比例一升一降。
(147)实施年轻干部全链条梯次培养计划,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全链条梯次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全县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每年度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中年轻干部一般应占总数约15%等要求,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长期关注、梯次培养年轻干部的良好工作格局。
50.关于专业干部紧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48)优化干部专业结构。利用好公务员、事业干部招录,选调生、引进生安置等相关制度,壮大住建、规划、交通等专业人才队伍,今年来已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招录专业干部住建类23人、规划类5人,8月公开招聘事业干部土建类9人,并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于9月份上报2024年度党政类选调生选拔需求计划。
(149)加强专业干部培养。加强干部锻炼培养,已选派45名年轻干部参与农林水、交通、重点项目指挥部等部门工作,已选派44名初任公务员到村“墩苗”锻炼,在实践中壮筋骨、长才干。
51.关于缺乏引才留才的有效办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50)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系列引才活动,举办人才专项招聘会6场次,发布重点用人单位招聘岗位55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324人;组建2支引才小分队赴青海、宁夏、云南等地高校开展校招活动,举办高校专场招聘会6场次,联合福建江夏学院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发布校招岗位102个,达成就业意向60人。2023年3月更新发布《闽清县2023—2024年教育系统紧缺学科目录》,发布教育类研究生、省内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参聘教师招聘计划198个,截至9月已招聘到岗178人,通过公开招聘到岗卫生专技人才36名,研究确认16名卫生健康类引进人才,兑现发放人才引进补助资金91.2万元。强化“师带徒”名医工作室建设,县总医院新增建立省妇幼保健院名医工作室1个,17名专家团队下沉帮扶开展医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力度。加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申报工作,2月以来推荐9名人才申报国家级产业人才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推荐申报第八批省“百人计划”创新个人(团队)3个、台湾人才项目3个,新增市级高层次人才15名。
(151)强化人才培育工作。优化“1+1+N”人才政策体系,开展人才政策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两批次人才认定工作,认定县级高层次人才、农文旅产业特色人才529人,兑现拨付人才专项资金748.13万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闽清职专与福建建筑学校等合作办学,513名职专学生赴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实习。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完成培育创新创业人才105名。
(152)搭建人才平台。强化柔性人才支持,制定实施《关于促进院士工作站和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规定》,与省园艺学会、省茶叶学会、省畜牧兽医学会共建省级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3家。深化落实“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各项工作,与清华大学建立结对关系,16个行政村被确认为首批结对服务村。实施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新引进8支台湾乡建乡创团队开展驻村“陪护式”指导服务。
(153)构建留才机制。深入开展“人才政策落实年”专项行动,每季度召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认定高层次人才,推动各项人才工作任务落实。制定实施《2023年全县人才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等文件,制定《2023年度全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人才工作任务落实。
5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54)截至8月,10名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的科级干部均已申请辞去兼任职务。
(155)于9月8日完成全县干部兼职社团情况摸排工作并建立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兼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辞去兼任职务。
(156)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团兼职的履职情况报告,严格落实省、市对于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备案工作。对年满69岁仍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退(离)休干部,提前一年进行提醒,稳妥做好社会团体领导人选交接工作。
53.关于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党建联系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57)已于8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方案》(梅委党建办〔2023〕2号),并将《呈送件》送至各常委部门。
(158)截至目前,县委班子12位领导均已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并紧密结合联系点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已累计走访24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3个。
54.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未能体现正向激励作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59)闽清县乡镇干部职级晋升是以绩效考评为主的综合考评情况为依据进行,同步关心关爱长期在偏远乡镇任职的干部。2022年2月,以绩效考评为主要依据,对1名绩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委书记予以职级晋升;2022年6月,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的基础上,以关心关爱为导向,对2名长期在偏远乡镇的党委书记予以职级晋升。
(160)强化结果运用,将每年度的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2023年4月,县委组织部根据2022年度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对2022年度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得分后3名的党委书记其年度考核结果未评为“优秀”等次,述职评议会上点评的问题于2023年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55.关于堡垒工程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61)已于2023年5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的意见》,推动16个乡镇筑牢农村基层战斗堡垒工程。
(162)各村综合服务场所均建立便民服务窗口,设立监督台、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亮明身份;落实值班制度,每天保证至少一名村“两委”干部值班,服务群众。加强村干部在岗在位监督,7月27日至28日,结合县委一线考核,抽查了16个乡镇40个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被抽查到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均在岗参与防汛抗台风。
(163)已于2023年7月28日印发《闽清县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十条措施》。
56.关于2020—2022年,全县271个村“两委”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处理合计853人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64)加强村干部权力监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梅委组〔2022〕40号)文件要求,2022年以来,届中调整村“两委”均做到“凡进必审”,其中4名村主干和19名其他村“两委”县乡联审均无问题。完善村干部任职资格常态化联审机制,6月28日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组织部发来的19名村(社区)“两委”届中调整人员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馈联审情况。
(165)深化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打造村级事务服务示范村32个,细化日常项目、重难点项目、党建创新项目三个服务清单,建立党建项目清单库781个,其中,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领办重难点项目、党建创新项目232个。
(166)全面推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平台”建设,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村务公开等重点环节,强化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督。目前,在“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平台”上公开公示党务、村务、财务共2021条;受理群众诉求376件,办结365件;直播24条。
57.关于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67)已于2023年8月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提醒》,对发展党员工作“一图两表四清单”工作法进行强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按图操作、照表归档。
(168)已于2023年4月21日举办全县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各党(工)委86名发展党员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经办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169)已于2023年6月8日印发《闽清县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工作方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政法、统战、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信访、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发展对象开展“二次联审”,严把“入口关”。
(170)截止目前,综合运用线索处置成果,经县纪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室严格把关,完成各单位发来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820人次。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58.关于上轮巡视报告反馈77个问题中,关于“农机补贴涉案资金未追回”“5家国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借款用于工程建设”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71)原县农机站、县财政局于2017年12月1日作出五份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闽清鹤翔古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绿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恒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岸现代农业闽清分公司、闽清县绿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要求在行政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套取的资金返还给闽清县财政局。文书通过快递发出后,由于部分企业无人签收被退回。原县农机站改用公告送达,即采用登报的方式在《福建法制报》上向无法送达文书的行政相对人送达文书。通过两种送达方式,文书已送达给相对人,在法律层面文书业已生效,但相对人没有主动履行。针对上述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172)已督促县财政局发函督促城投集团、交建公司、白金公司、防洪公司等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县属国企的造血功能,提升营收能力,按时偿还每年度贷款本金和利息,避免违约风险和信用风险,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已组织5家国企负责人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共同会商整改措施,持续跟进整改举措落实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173)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闽财综〔2022〕19号),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明确细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内容,按照“谁购买、谁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需求,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印发《闽清县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梅财综〔2023〕9号),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问题。
(174)国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借款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测平台”实时预警监测,国有企业分别制定分年度化债计划,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8月10日发函督促城投集团、交建公司、白金公司、防洪公司等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财政年初安排还本付息预算,避免违约风险,要求国企严格按照相关上级部门规定,依法依规融资贷款。截至2023年8月,国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借款用于工程建设7个项目剩余29950万元未偿还,按照债务期限结构到2034年全部偿还。每年偿还贷款金额,不出现债务风险。
59.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审计发现的27个问题中,关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75)通过项目区红线修正,将国家级、省级生态林、非农化等不符合建设的地块予以剔除,完成整改面积为0.012万亩。已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未进行任何建设的空白地块开展补充建设。补充建设项目均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整改面积0.12万亩。
(176)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设计。编制印发了《闽清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设计方案的编制,征集了群众意见。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非粮化”问题,不搞“翻烧饼”“一刀切”,从低效果茶园淘汰改造或引导农户在果园中套种粮食作物等方式入手。
(177)已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摸排全县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情况,初步情况为:我县2018年至2020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有786.64亩存在“非粮化”现象,主要表现为高标准农田闲置撂荒334.1亩,从事林果业422.07亩、挖塘养鱼20.47亩、非法取土破坏耕作10亩。目前闲置撂荒334.1亩、非法取土破坏10亩已经整改到位。对于存在的从事林果业422.07亩、挖塘养鱼20.47亩等“非粮化”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2〕44号)关于“非粮化”问题重点遏制增量,对存量部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制恢复为耕地等政策规定,进行分类引导处置,目前白樟、塔庄等乡镇已整改32.74亩。
60.关于巡视成果运用不够,如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问题,上一轮巡视后,县交建公司仍违规发放县级精神文明奖28.78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78)已梳理国家、省、市出台执行的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政策,并下发各单位对比掌握,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督促各单位做好季度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二季度的自查自纠工作,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依托“四风”督查,在中秋、国庆节前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和绩效工资管理进行专项督查。县交建公司已追缴违规发放的文明奖金25.81万元,剩余2.97万元因5名离职人员拒绝退款而未收回,已邮寄催告函至5名未退款人员的住处,仍未收到退款,拟委托公司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79)持续深化“1+X+Y”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对全县16个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督查,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件7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次。
(180)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及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同时,利用“梅邑清风”微信公众号转发中纪委、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行融入第一批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二是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县委和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同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自觉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以共性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锐气、“硬”的勇气、“廉”的风气,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清醒头脑,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让清风正气在党政机关和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紧扣“四个更大”要求,深入实施“三大三强”发展举措,扎实开展“三争三领”“项目攻坚增效年”等行动,发挥闽清优势,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加快融入都市圈、建设山水城,奋力推动闽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三组移交的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对9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干部34人、科级以下干部64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其他处理70人;已立案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干部2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在耕地保护督察项目整改中涉嫌虚假整改的问题对闽清县东桥镇大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书增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因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把关不严,导致存在涉政、低俗等不良内容的书籍上架对外传播的问题对时任闽清县图书馆馆长黄建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3.因对污水管网接驳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导致污水收集井的污水仍存在溢流梅溪河道的问题对闽清县云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林潇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4.因在闽清县天儒楼工程项目监管中,未向业主单位提出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意见的问题对闽清县教育局计财科原科长黄兴龙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5.因对心上莲稻米文化产业园环境整治及外立面改造项目未经财政预结算审核,私自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预结算审核的问题对闽清县上莲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池守康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6.因违规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指定中标单位的问题对时任闽清县交通局局长池建开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7.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进度督促不力,导致闽清G316线K70-K80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二期工程存在工程进度缓慢、桥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对闽清县交建公司副总经理林丽雄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8.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进度督促不力,导致闽清G316线K70-K80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二期工程存在工程进度缓慢、桥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对闽清县交建公司董事长刘贵军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9.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进度督促不力,导致闽清G316线K70-K80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二期工程存在工程进度缓慢、桥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对闽清县交建公司原董事长邱道辉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10.因在消防维保项目询价中未严格履行询价程序,没有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的问题对闽清县总医院总后勤保障部部长黄勍白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因对消防维保项目询价工作不认真负责,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闽清县总医院党委副书记徐孝持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12.因在消防维保项目审核把关的过程中,未对公司的消防维保资质进行审核的问题对时任闽清县中医院分院副院长方友伙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13.因在工程项目的邀请招标过程中,未经集体研究确定邀标单位等问题对闽清县洁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良强予以政务记大过处分。
14.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罪的问题对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明升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15.因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没有对污水处理站运维情况跟进监督管理,导致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后,出现未运行的问题对闽清县住建局污水站负责人俞欣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16.因在落实“村植千树”绿化行动过程中,未深入分析道路沿线绿植中穿插种植绿化苗木成活率等因素,导致部分绿化苗木枯死,出现重形轻效现象的问题对闽清县雄江镇梅雄村党支部书记林时斌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17.因在申请入党时,向组织隐瞒其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问题对闽清县东桥镇大箬村党员廖维春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因违法犯罪问题对闽清县梅溪镇榕院村党员池贤明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19.因在接收池贤明入党申请及对池贤明入党考察阶段,未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且在知晓池贤明提交入党申请书之前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未对池贤明入党进行“慎重发展”,导致其“带病入党”的问题对闽清县梅溪镇榕院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伯华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对闽清县雄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林淞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1.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对闽清县雄江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吴书祥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2.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对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资源保护科科长陈焱铭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3.因在乡镇政府征地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导致村民游贤镜被征用的耕地补偿款误补给了刘昌期的问题对时任闽清县白樟镇下炉村村主任、下炉村征迁组成员黄新宏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4.因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项目账目不清,私自将宅基地出售给他人等问题对闽清县坂东镇坂西村村干部刘义彬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5.因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项目账目不清,存在私自将宅基地出售给他人等问题对闽清县坂东镇坂西村村委会原主任刘正端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因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一级加强勤务及疫情防控期间,私自前往福州饮酒、到夜总会娱乐,后被确诊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导致监区干警及工作人员被集中隔离并影响闽清县看守所日常勤务安排的问题对闽清县看守所四级警长黄永龙予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27.因未经有权机关审批,擅自在自家屋后违建房屋,拒不执行政府拆除整改要求的问题对闽清县白中镇霞溪村党支部书记俞魁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8.因违规领取绩效工资的问题对闽清县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邓新年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
1.因违规经商办企对吴书祥、林淞、陈焱铭等3名科级干部私自开办或投资入股私营企业,已移送闽清县纪委监委处理。
其中:结合我县2023年8月17日人事调整,对陈焱铭同志予以调离岗位,任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资源保护科科长,免去其县国有资产中心副主任职务。
(三)其他处理情况
1.因在耕地保护督察项目整改中涉嫌虚假整改的问题对时任闽清县东桥镇党委书记黄祥灿予以诫勉谈话。
2.因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时任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法规科负责人张乃法予以诫勉谈话。
3.因在闽清县天儒楼建设项目中,未对无施工许可证开展施工提出监督意见的问题对闽清县一中副校长吴立勤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4.因未认真审核工程项目相关材料,在项目预结算审核明显违规的情况下支付项目资金的问题对闽清县上莲乡政府会计池海伦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5.因对公安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未进行竣工决算,期间存在超工期1年多等问题对闽清县城投集团总工程师温克勇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6.因在未经闽清县总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开展消防维保项目询价工作,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闽清县中医分院执行院长陈振松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7.因梅溪滨水自行车休闲步道三期(台山大桥至溪口大桥段)一标段智能化工程项目存在未认真审核项目招标文件及项目招标补充公告未经集体研究即挂网公告的问题对闽清县住建局园林所负责人吴克镇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8.因梅溪滨水自行车休闲步道三期(台山大桥至溪口大桥段)一标段智能化工程项目存在未认真审核项目招标文件及项目招标补充公告未经集体研究即挂网公告的问题对闽清县住建局园林所科员胡振宇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9.因未对带病入党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考察不到位的问题对时任闽清聚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陈由鱼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10.因未按规定及时移送中共党员池贤明违法犯罪线索的问题对闽清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林雍彪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11.因未采取有力措施追讨被套取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致使该笔资金至2023年省巡时,还未追回的问题对闽清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陈征途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12.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际工程量不符合工程设计、竣工验收时未认真审核把关等问题对时任闽清县坂东镇坜埔村党支部书记黄德为予以诫勉谈话。
13.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际工程量不符合工程设计、竣工验收时未认真审核把关等问题对时任闽清县坂东镇党政办一级科员林晨予以诫勉谈话。
14.因未及时发现村护林员吴德文出国无法履职并及时更换护林员等问题对闽清县金沙镇云际村党支部书记吴德仕予以诫勉谈话。
15.因未及时发现村护林员吴德文出国无法履职并及时更换护林员等问题对时任闽清县金沙镇云际村村主任张永铃予以诫勉谈话。
16.因存在未经审批将村集体农用地出让个人用于非农业建设、村集体林地承包中未发布承包公告、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等程序不规范问题对时任闽清县梅溪镇钟石村委会主任许世庆予以诫勉谈话。
17.因延用前任做法,违规领取2.413万元绩效工资问题对闽清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陈良峰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追缴其多领取的绩效工资。
同时,对30人予以谈话提醒,对3人予以批评教育,对6人予以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对14人予以通报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744;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电子邮箱mqxwbdqk@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1-26/228786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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