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纪巡贯通融合 凝聚监督合力
为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深度融合,新乡市红旗区积极运用“巡纪联动”工作模式,通过构建巡前信息互通、巡中人员协作、巡后成果转化的监督链条,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聚焦”精准巡深巡透基层问题,有力推动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在信息互通方面,巡察组进驻前,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科室开展巡前情况通报会商,就被巡察单位情况进行集中“把脉问诊”,实现信息共享、初步“画像”,助力巡察组有备而行、有的放矢、直击目标。换届以来,双方互通信息线索200余条。在十四届区委第五轮巡察中,区委巡察组在掌握某社区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后迅速进行移交,区纪委监委根据这一线索立即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挽回集体经济损失4.09万元,以实际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在人员协作方面,区纪委监委按需选派、精准点将,选派纪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凭借专业的执纪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提供强有力支持。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研判,强化沟通交流,提出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质量。出台《区委巡察机构与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统筹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与镇(街道)纪检监察监督有效统筹衔接,全面提升对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监督质效。换届以来,巡察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1405个,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8件。
在成果转化方面,每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抄送区纪委监委,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依据。区纪委监委通过参加被巡察单位问题反馈会、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调研督导、实地检查等方式,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换届以来,共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12份,约谈“一把手”7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451项,制定完善各类制度248项,整体整改率达到98.58%。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bf86aa283a4b4b7f87c07b1cd91787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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