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三包”推动办案质量提升
近年来,泌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案件质量提升的新途径,将“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的要求融入日常、融入实践,通过“四定三包”举措,推动办案质量整体提升。
定方式,精准处置线索。案管部门收到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判后,对线索处置方式提出初步建议。经分(协)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专题会,集中研究问题线索处置方式。2023年以来共召开线索专题会18次,处置线索700余件次。
定领导,明确办案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上级交办件、疑难案件,明确一名常委(委员)为案件包案领导,统筹协调,一抓到底,每周至少听取一次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协助解决疑难问题,分管副书记定时对案件办理进行督导,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局面。
定人员,增强办案合力。对一些重点案件,该县纪委监委打破室与室、室与组之间的界限,成立专门办案组,统一调配办案人员,集中优势力量,增强办案合力,保障案件顺利突破。尤其是在办理留置案件时,明确以审查调查室人员为主,在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挑选素质过硬的办案人员充实到案件外查工作中,有效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难题。
定时间,限时完成办理。该县纪委监委出台《问题线索处置操作规程》《关于规范县纪委监委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通知》,对信访部门、案管部门处置线索及承办部门办理线索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的案件,由案管室发函督办;经多次督促仍不能办结的,由分管领导约谈该部门负责人;因案件超期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高鑫)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5e40fb4590094d4e9c6fc861bd38b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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