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站稳人民立场 推动立行立改
十届市委以来,石首市委巡察机构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聚焦政治巡察定位不动摇,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刻“行”,马上“改”,将巡察监督送到人民群众身边,通过解决群众“小事情”,赢得民心“大政治”。2022年以来,共推动立行立改事项148件,督促解决民生问题103个、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36.2万元、新建完善制度26个、追责问责27人。
点位下沉用心查,解民之所忧
市委巡察办制定《巡察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引导巡察组监督点位下沉一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忧心事、烦心事、闹心事,明确下沉群众生产、生活、工作一线,规范组报、办审、领导小组批流程,精细查找、规范移送立行立改事项,着力为群众纾困解难。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某镇时,多次走访福利院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深入各村田间地头察看基础设施现场,现场移交立行立改事项15件,解决了道路未修复社区居民出行难、沟渠淤塞严重村民春耕灌溉“肠梗阻”、主街面路灯夜间不亮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4个。市委第五巡察组延伸走访某村时,群众反映破湖湖堤因常年受湖水淘涮,造成湖堤崩塌,不仅影响农业机械进入农田作业,而且入汛后水位上涨,极易造成湖堤溃口,危及周边500多亩农田。巡察组一边上报立行立改事项,一边与该村所在的镇委、镇政府联系,督促该镇在一周内确立了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10天后完成该处隐患整治。
站位上提马上办,纾民之所困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市委巡察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民之关切,推行“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示,即从巡察组确定立行立改事项后一天内报送巡察办审核,巡察办收到送审件后一天内完成审核,巡察办核准报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后一天内由领导小组组长批复移交,从而提高立行立改事项运转效率,及时推动巡察监督与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市委第五巡察组延伸走访某村时,发现有400亩耕地因合作社经营不善有撂荒风险,周边群众反响强烈。巡察组第一时间将该事项通过巡察办报送领导小组批复,2天后完成立行立改审批,10天后400亩耕地完成播种,同时还督促该村所在的镇复垦耕地21亩。
靶位前移加力督,顺民之所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市委巡察办指导巡察组监督靶位前移,采取“2+2+N”方式督促整改,即巡察办成立两个督办组,分组联系各巡察组,每两个星期下沉指导督导立行立改事项;同时采取书面函告、电话督办、现场调查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某街道时,针对该街道征地征房现场无法复原、被征地征房农户大多在外务工的现状,巡察办第二督办组指导巡察组将监督靶位前移到补偿协议签订、资金结算环节,通过对补偿政策标准、实景图片、结算资料、打款记录的反复比对,确定存在少补拆迁款的问题并及时移送该街道立行立改。3天后,18064元拆迁款补偿到位。同时,巡察办将各巡察组每轮推动立行立改数量纳入《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质量考评办法》重要评分指标,督促巡察组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巡察价值取向,下大力气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越往基层,越要重视立行立改,积极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本身就是坚持人民立场的具体化,比事后追责效果更好,群众更有获得感。”石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张炜、黎舜)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sejswsssczd/fxsc/145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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