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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严管厚爱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刚受处分时心理压力特别大,担心组织会不会放弃我。今天的谈话让我解开了心结,我会认真履职尽责,踏踏实实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厚爱。”近日,在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某办公室,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徐某说出了心里话。

  此前,该干部因违反工作要求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之后一度意志消沉,工作缺乏干劲。为帮助徐某解开心结,城关区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机关回访与单位教育帮助相结合,跟踪了解其思想、心理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开展面对面谈话和心理疏导,徐某渐渐放下顾虑,重振旗鼓。

  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定《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关怀回访谈心工作办法(试行)》,对受处分干部实行“三必谈”,即宣布处分决定后必谈、处分影响期满前必谈、启动恢复党员权利程序前必谈,帮助他们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全市共回访200余人次。

  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准确理解、把握和执行“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实践容错纠错机制,并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发展氛围。

  “关于反映某单位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违规占用28平方米耕地问题属实,但符合《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免责工作办法》规定的容错免责情形,可对相关人员免予处理。”近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对一名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临机决断、揽责涉险而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免予处理。

  经核实,该单位占用耕地行为是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采取的紧急权宜处置措施,事后及时整改恢复了耕地,并对被占耕地村民给予经济补偿,过程中也不存在借机谋私等违纪违法情况。调查组全面听取了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意见,充分考量上述情节,认为该干部的行为符合容错免责规定,经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干部免于处理。

  如何把握好容错的尺度,既鼓励改革创新又防止借机搞“纪律松绑”?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免责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容错情形和判断标准,对党员干部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综合分析、科学研判、精准处置,对符合标准的,大胆容错纠错。

  “是过失还是故意、无禁还是严禁、为公还是谋私?区分的过程,本身就能表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鼓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谋事干事的鲜明立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立江表示。

  最严的监督就是最大的保护。市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在日常监督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2.2%,释放了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还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仔细甄别、严查细核。对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证实不属实或查无实据的,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有的干部有能力、有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反被人诬告。及时向诬告行为‘亮剑’,就是以鲜明立场鼓励干部敢担当、愿担当。”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战斌说。

  “我们督促组织部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正在研究制定亮牌考核方案,建议对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引导‘跌倒’干部重拾干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作为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等相结合,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同时,从强化教育培养、完善激励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关怀机制、严格落实制度5个方面出发,明确61项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供稿 张丁香 宋倩倩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6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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