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钻空子捞好处的交通协管员
“本以为自己只是一名协管员,偶尔钻个空子没人会关注。现在看来,都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不仅给单位造成了恶劣影响,更害了自己。”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原交通协管员李中亚十分后悔。
2022年9月,呈贡区纪委监委在查办雨花街道下庄社区党员缪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其向呈贡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交通协管员李中亚行贿的问题线索。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隐藏在交通运输局协管员和土方老板背后的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
据办案人员介绍,李中亚2008年底开始在呈贡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担任交通协管员,参与路巡和超载超限的查处工作,属于行政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但李中亚却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先后收受贿赂18万元。
2020年上半年,李中亚在呈贡三铝公路路政监测站检查车辆超载情况。当时该路政大队没有设置流动检测点,只能在监测站固定检查。某老板缪某想要往赵家山垃圾填埋场运输土方,车队要按照运输标准装载运输,如果超载,经过监测站就会被处罚。为了在超载运输时可以免交罚款,缪某找上了李中亚,询问其有没有“好点子”“好办法”。
因为长期协助正式工作人员对过往超载车辆进行处置,李中亚对检测工作和当地情况十分熟悉,了解到当地有一条路可以避开路政管理大队的查处,便建议缪某车队沿着该路线绕道检测站,两人还开车去实地查看了这条新“路线”。事成之后,李中亚向缪某索要了8万的好处费。
同一时期,朋友杨某某打电话向李中亚咨询,自己是否也可以拉土到老板缪某倒土的赵家山垃圾填埋场倾倒,但在该垃圾填埋场倒土是要收取倒土费的。李中亚向缪某打了招呼,后者为还李中亚的“人情”,同意杨某某免费倒土,将收取倒土费的获利让与李中亚。杨某某为了感谢李中亚的帮助,按照每车180元的标准,送给了李中亚10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呈贡区监委向区交通运输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给予涉嫌受贿犯罪的李中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时督促该单位扎实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
经查,李中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万元。2022年11月,李中亚被开除党籍。2023年3月,因犯受贿罪,李中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呈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将强化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加强对包括临聘人员在内的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 申子辰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ianjingshi_0815/122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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