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社情民意 >正文

【画说违纪】为民办事索要"好处费",栽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1.jpg

  2.jpg

  2017年7月,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某村党员杨某某在村集体资产租赁中,利用协助村两委收取租金的便利,以帮助承租人刘某某节省店面转租费为由,向刘某某索要好处费15000元。2023年7月,杨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jpg

  111.png

  2017年,杨某某作为村工作人员,协助村两委管理村集体资产租赁,负责店面的合同签订。当年6月,该村陆续有店面(村集体资产)到期,需要对外出租。

  

  2222.png

  经营米油生意的刘某某看到该村店面出租信息,便到村咨询出租事项,与当时负责办理租赁业务的工作人员杨某某结识。7月底,刘某某与村里签定租赁合同并支付店面租金。

  3333.png

  事后,杨某某欺骗刘某某说自己跑前跑后为刘某某承租店面节省20000元转租费,以此向刘某某索要“好处费”15000元。为了日后继续得到关照,刘某某通过其儿子账户向杨某某转账15000元。到账后第二天,杨某某将账户中的15000元现金支取后存放家中用于日常开销。

  

  4444.png

  2023年6月,信安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在监督中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后对杨某某进行立案审查。2023年7月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jpg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村工作人员,本应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我却知纪违纪,认为自己为他办理租赁,跑前跑后,付出了精力收点“跑腿费”没关系。我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深感后悔,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红线。

  执纪者说

  本案中,杨某某虽不是村两委干部,但作为村务工作者,同时也是一名党员,本应用心服务村民,却出现向村民收取“跑腿费”现象,暴露了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宗旨意识淡化、纪律意识淡薄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铭记伸手索要害人害己,心存侥幸必挨板子、丢面子。

  (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308/t20230829_2055915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画说违纪】掩人耳目的高息借款

下一篇:【画说违纪】定期出现的大额餐饮发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