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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低保金错发同名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家孩子的低保金已经领到了,感谢巡察组的同志及时帮我家解决了‘烦心事’。”一天,第五巡察组联络员小邵接到一个感谢电话。

  2022年9月,永善县委第五巡察组对茂林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7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巡察组在文山村走访群众过程中,葫芦口组的一位村民向巡察组反映,她的女儿有4个月的低保金没有领到。

  “大姐,您别急,您慢慢说。”组长一边与她交流,一边让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我叫陈兴巧,今年4月村里给我女儿申请了低保,但直现在也没有打给我们。”

  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兵分两路对反映的情况开展走访核实。

  “文山村葫芦口组村民陈兴巧女儿的低保金没有领到,是怎么回事?”巡察组找到民政所负责人王某进行谈话。

  “当时,由于陈兴巧女儿的社保卡未激活,低保金只能打到陈兴巧的账户,但是因为我们的工作疏忽,错将低保金打给了马楠乡另外一个与陈兴巧同名的村民。”王某向巡察组解释道。

  查清原委后,巡察组立即将该情况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反馈给茂林镇党委,要求及时追回、返还错发的低保金。

  很快,事情就得到了解决,陈兴巧也收到了女儿低保金到账的信息提示。

  针对错发低保金这件事,茂林党委负责人对民政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约谈,对负责人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镇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排查、自查、整改。

  “巡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该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要紧盯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惩治腐败、守护群众利益的“利剑”就在身边。(永善县委第五巡察组 黄勇 邵明雄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803/122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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