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强化全流程监管 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质效
“办理留置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手段,一定要敢打‘攻坚战’、善打‘持久战’、勇打‘歼灭战’,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近日,宜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实地督导检查留置案件办理情况,对案件办理的重点、难点、疑点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具体指导。
图为宜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实地督导检查留置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来,宜城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以“案件质量管理年”为契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认真落实全周期理念,强化线索监管、措施监管、过程监管、涉案财务监管和安全监督等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为确保问题线索处理规范高效,该市纪委监委实行集中专人管理,逐件编号登记,分类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逐级审核签批,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对1个月未提出处置意见、初核后3个月无进展、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类案件立案超1个月未结案等情形及时清理,一周一提醒、一月一赋旗、一季一考核,确保量质并重、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接受办理问题线索254件,运用谈话、询问、讯问等审查调查措施323次,开展“走读式”谈话28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56人次,均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黄竞勇介绍。
审查调查安全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该市纪委强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管,制发《措施使用审批权限一览表》,要求凡使用必报批、凡使用必检查。立案审查调查之前,详细分析审查调查对象的工作状况、身体情况和思想动态,一案一策制定安全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实地督导检查、查看同步录音录像、核对案件卷宗等方式,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重大案件办理结束后,案管室、审理室、办案室组等联合召开会议,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进行“复盘”,分析总结办案经验,反思短板和教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形成一案一纪检监察建议、一案一剖析报告,督促案发单位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充分彰显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宜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黄竞勇邓乐鹏)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43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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