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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编制《错题集》 解决案件查办“易错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被审查调查人的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应以其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不是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成为正式党员的时间或党委批准其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近日,博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巴都玛拉在审理某乡镇纪委移送的案件时,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同时及时将这些问题,汇编进2023年第二季度博乐市纪委监委的办案《错题集》中。

  据了解,《错题集》由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梳理汇编而成,主要内容是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瑕疵、问题,如案卷中出现的审批程序、文书落款、运用条款不当、证据不充分等各类易错易犯环节。《错题集》每季度汇编一次,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共编印3期,涉及13类86个问题,供各纪检监察室、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学习、举一反三。

  “我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时间不长,对业务知识、办案环节了解还不够系统、深入,细节上容易出纰漏,这本《错题集》让我在执纪办案时少走弯路。”《错题集》让克尔根卓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李兴斌在办案中避免了很多错误。

  为了抓好《错题集》的运用,博乐市纪委监委每季度定期召集各纪检监察室、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结合《错题集》汇编的典型问题,以及具有指导性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查反馈会,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发挥以查促改、以评促进的作用。自实行《错题集》工作机制以来,各办案部门的思想认识、业务能力都得到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和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

  “我们将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和生命线,继续强化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用好审理《错题集》解决案件查办“易错题”,在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中精准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助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博乐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博乐市纪委监委 张小丽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3-161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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