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亮剑基层“微腐败” 惩治“蝇贪”暖民心
“没想到这些钱居然能退回来,感谢纪委的同志为我们讨回公道!”近日,汕头市区某街道的一些商户们意外收到了一笔“失而复得”的钱款。
这是一宗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的典型案件。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街道向该案涉及的几十家商户退还被吃拿卡要的款项共计10万余元,不仅严惩了蚕食群众利益的贪腐,也呵护温暖了民心,得到当地企业群众好评。
两年多前,小王来到汕头市区某街道开了一家经营食品的小店,没想到刚落脚就被罚款。“当时我新搬过来,东西还没搬完就放在外面,被执法的人看到了,来了就说要罚款。”
一段时间里,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陆续接到相关线索,多家商户反映该街道执法人员巧立名目对个体经营者进行“罚款”。通过调查发现,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员方某、协管员刘某在近3年时间里,以各种理由对辖区商户实施了几十宗行政处罚。而这些所谓的“罚款”,既无收款单据,也无处罚文书,被“罚款”的商户们敢怒不敢言。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迅速行动,在成功说服商户打消顾虑、配合取证后,最终严肃查处以“罚款”为名吃拿卡要、“蚕食”群众利益的方、刘二人,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也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积极推动相关街道将涉案钱款如数退还给了商户们。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办案、治理、监督、教育贯通融合,针对失察失管问题,督促相关街道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配齐执法记录仪设备等,进一步规范执法、罚缴分离等工作,坚决堵塞“罚缴不分”漏洞,并向区属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案件情况,多管齐下推动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力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我们将持续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汕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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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jdjc/content/post_18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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