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紧盯“三重一大” 加强全程监督
“你们这笔支出用的是专项经费结余资金,请给我们提供一下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近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公安局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市公安局强化经费监管,规范经费支出。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出台《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试行)》,对“三重一大”事项概念、监督方式,以及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重点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各派驻机构紧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特点和优势,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地。
强化“事前监督”。各派驻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促驻在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要求驻在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3个工作日,把拟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报派驻机构备案,派驻机构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所要讨论内容涉及的行业知识及相关法规规定,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会前知议题、知法规、知风险点,形成初步的监督建议。
落实“事中监督”。各派驻机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班子会等方式,对“三重一大”的事项决策开展“贴身”监督,围绕议题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通过民主集中决策、是否依法依规等方面进行把控,对未按议事规则或临时动议的议题等敢于说“不”,将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置于“阳光”下监督。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领导班子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等问题时,及时提出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或纠正不力的,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
开展“事后抽查”。为确保监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派驻机构采取抽查或日常督查等方式,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台账及决策执行情况等跟进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完善制度,并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压实责任。同时,督促驻在单位深化党务、政务及办事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落实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集体决策制度规定、擅自变更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的严肃进行问责。
2022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共开展监督检查474次,提出否决或纠正意见57条,督促纠正问题64个,督促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28个。(荆雪鸽)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8199f833c953461abd6bb2fd485ec5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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