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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脸"的通话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说是借款,其实就是个由头,我不还,他也不会要。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会牢记教训,守好廉洁底线。”近日,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经济开发区城管大队负责人叶某某进行回访,叶某某对自己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款的事进行了深刻反省。

  此前,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玉环市纪委监委采取“纪审”联动,对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开展政治经济责任联审联查,发现开发区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被私营环卫公司私自收取。很快,开发区对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监管不力导致费源流失问题浮出了水面。

  该问题线索时间跨度长、涉及企业众多,为查清相关问题,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召开线索分析会进行综合研判。

  从初步核实情况来看,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由一家环卫公司承包,该区城管大队负责对其进行监管。在实际运营中为节省成本,垃圾处理费由环卫公司代为收取,在结算扣除全年承包费后实行多退少补。

  费源流失是否因为干部不作为呢?调查组决定先从环卫公司老板林某某处寻找突破口。通过查看林某某及其公司的财务往来记录,一笔经由第三方转入经济开发区社管科副科长叶某某个人账户的1万元转账记录进入调查组的视线。而叶某某正是城管大队负责人。

  “几年前叶某某突然提出向我借钱,想到他是管我这块工作的领导,就把钱借给他了,时间蛮久了,不过我也没打算向他要回来。”谈话中,林某有些为难地表示。

  “这钱是我和林某某个人之间的临时借款,我有表示会及时归还的,而且我也专门打电话给他说要还他钱。”几日后,叶某某被调查组谈话时连连解释,但惊慌之情溢于言表。

  “你和林某某有两三年没联系了,最近的通话记录就是林某某被谈话的第二天。这就是你所谓的专门打电话还钱吗?”面对调查组的质问和摆在眼前的“打脸”的通话记录,叶某某顿时面红耳赤,终于一五一十地坦白了真相。“当时自己经济紧张,就萌生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的想法。因为我联系城管大队工作和林某某经常有往来,我一说他就把钱借给我了,一直没还。后来听说林某被纪委找谈话了,怕引来麻烦,所以第二天我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归还了。”

  拔出萝卜带出泥,叶某某的违纪问题突破后,城管大队其他工作人员向林某某借款、接受宴请娱乐等问题也相继浮出水面。“因为私下有经济往来,再加上平时一起吃吃喝喝,所以环卫公司代为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我们也没有认真地去审核结算过。”当调查组将近年来少收回的27.61万元垃圾处理费的明细摆在他们面前,叶某某等人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最终,叶某某因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有6人分别因工作失职失责、违规借款、违规接受宴请娱乐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4人被追责受到组织处理,并由玉环经济开发区全数追缴相关生活垃圾处理费。

  “党员干部借助职务影响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人员较多,是发生在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的典型腐败案件,严重破坏地方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严查深纠,常态治理。”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玉环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3/t20230313_8869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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