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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的"年终奖"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只想着提高我们村两委干部的待遇,却侵犯了村集体利益,都是自己平时疏于学习,没有严格遵守纪律,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近日,临海市小芝镇栖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某龙在党员大会上懊悔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去年该市开展的一次村(社区)交叉巡察说起。当时,临海市委第六村(社区)巡察组进驻栖凤村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干部小徐对该村财务单据进行检查时,一张备注写有“年终工资”的报账单据引起了她的注意。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村干部按规定享受误工补贴等报酬外,一律不准发放年终资金、加班费、通讯费、车油费等其它形式的补贴报酬。为何还会有这样一张票据?”带着这样的疑问,小徐立即将此事向巡察组负责人报告。

  “这其中可能存在违纪问题,要查清楚!”组长杨鸣接过单据说道。根据报账单据上的线索,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工作人员单独约谈相关村两委干部,另一组工作人员通过调取会议记录核查该笔款项具体情况。

  “这笔年终工资的报账单据是怎么回事?”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的询问,栖凤村村干部的说法大同小异,均表示该笔款项是2021年度总工资。

  余某龙也表示:“这笔钱的发放,工作流程上的确有些不到位,没有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仅仅在两委会通过,但都是村干部实打实的工资。”

  正当谈话工作陷入僵局时,另一组工作人员通过仔细查阅村会议记录有了发现。2021年初,栖凤村通过会议讨论决定,该年度村非主职干部工作方式采用点工制,按需派工、按时记工。可在实际结算薪资时,却采用的是坐班制,比实际发放薪资的总额多出10.1万元。

  计酬方式的改变,既未通过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又未按照村干部实际务工天数计算,严重违反了重大事项决策和村级大额支出审批程序。当证据摆放在余某龙等人面前,他们终于道出了实情:“做相同的工作,待遇却比不上邻村,心中失衡,想着没人会发现其中的问题,才敢‘光明正大’地‘偷梁换柱’。”

  之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小芝镇纪委进一步核查处理。2022年11月,余某龙等3名村主职干部受到通报批评处理,余某统等6名非主职干部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规发放的补贴10.1万元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小芝镇纪委向栖凤村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村以案促改。同时,镇纪委以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为载体,加强对村干部误工补贴的监管,要求全镇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排查相关问题10个,均已整改到位。

  (临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303/t20230327_89956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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