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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丨"再怎么拐弯抹角地捞,都是要被捉的"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原环境保护局局长张社华因犯受贿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为逃避组织审查调查,张社华在6年间曾两次出逃国外。

  2018年7月,常州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张社华存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房的方式收受巨额贿赂的情况。

  在初核阶段,办案人员对房地产开发商朱某某等人开展外围取证,掌握了张社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大量证据。就在办案人员准备将其带回调查时,有所察觉的张社华打着外出旅游的幌子,出逃越南。

  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办案人员仅用20天便将张社华追逃归案。9月21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张社华采取留置措施。

  被留置后,张社华交代自己在6年前也曾出逃国外。2012年7月,张社华得知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某老板被相关办案机关调查,以为下一步就会查到自己,便同样以出国旅游为借口在国外滞留了两个多月。

  “这次听说你们在查朱某某,我一害怕就又跑出国了,没想到最终还是进来了。”张社华说。

  虽然对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办案人员每次讯问其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时,张社华不是装聋作哑,就是百般抵赖、推卸责任。

  经查,2006年下半年,张社华夫妇与几个朋友在朱某某开发的小区内购买了2套住房和4套商铺。通过调取该小区同时期所有商铺的实际成交价进行比对,其几个朋友购买的房、铺均为正常价格,而张社华购买的一套商铺几乎是市场价的一半。

  “市场价1万多每平米的商铺,为什么你购买的价格为每平米6000多元?”

  “是朱某某要给我优惠的,因为我帮他拉来了客户。”

  “正常的优惠会有这么多吗?这些‘优惠’怎么计算的?”

  “我不清楚,你们去问朱某某吧。”

  由于张社华不配合,内审谈话推进不畅,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做好零口供办案的准备,通过精准高效取证,架构封闭完整的证据链条。

  通过调取相关工程项目环评资料可以证实,朱某某开发的房地产等多个项目都曾经过钟楼区环保局进行环境影响评定,属于张社华的管理和服务对象。专案组随即对朱某某开展调查谈话。

  “当时张社华说他帮我卖了6套房、铺,要我给他多一点优惠。”朱某某交代道,“一开始我给他正常的市场优惠价,但张社华不满意,通过各种途径让我把价格再低一点,因为之前张社华在项目环评上帮了我一些忙,为了跟他搞好关系,我就同意了。”

  通过对张社华所购买的商铺进行估价,张社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的形式收受贿赂74万余元。

  在对张社华家庭财产进行全面调查时,专案组发现了新的线索。张社华妻子袁某某与律师卢某某于2008年一起成立了某法律咨询公司,该公司的进账凭证中有5家私人企业的转账记录,却没有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证明。

  “我没有为这些企业提供过任何法律服务,根本不知道公司还有这些收入。”在对卢某某进行谈话时,其义愤填膺地说,“公司的财务是袁某某在管,但所有业务都是我在做,这些年也为公司挣了不少钱,但2011年底公司注销清算的时候,他们夫妇只给了我2万元,但我敢怒不敢言。”

  在对5家私企进行调查时,专案组发现其均因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曾被钟楼区环保局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各企业负责人找张社华求情,张社华便以“可以少一些罚款,但要交到某法律咨询公司过账”为由,让各企业把钱打到该公司账户,共收受13万元。已被另案处理的袁某某也证实了此事。

  经过进一步调查,自2004年以来,张社华如硕鼠一般,利用手中权力绞尽脑汁穷尽手段敛财。在敛财过程中,张社华奉行“为人皆是为己”,不惜背信弃义利用身边亲人朋友。除上述受贿行为外,张社华还先后以代为支付购车款等形式收受亲家所在企业贿送的人民币190万元,以不退还投资款等形式收受商人“朋友”贿送的人民币130余万元。

  面对着桩桩件件确凿详实的证据材料,张社华无以为辩,最终一一交代。

  “刚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以后,我就想尽快捞点政治资本站稳脚跟,苦思冥想做了‘一把手’之后,捞钱的机会就多了,几十上百万的‘大头’自然不放过,一两千的蝇头微利也照单全收。”张社华在忏悔录中说,“现在想想,再怎么拐弯抹角地捞,都是要被捉的。”(通讯员 施浩)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zcm/1047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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