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出台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委出台《淳化县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明确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全程记录干部个人廉政勤政方面的痕迹。《办法》规定了建档原则和目的、建档范围和内容、档案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规定具体,易于操作,为全面掌握干部廉政信息,加强对县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明确对象,全面掌握。《办法》规定,建档对象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对县管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受处理处分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民主生活会发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登记管理,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全程留痕。
一人一档,规范程序。《办法》规定,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每年至少对档案进行一次集中整理,对因级别、岗位变动的,一个月内经委领导审批同意及时进行移交管理。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预警,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材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格管理,依规追责。廉政档案由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安全。廉政档案使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规定,若需查阅、摘录、复制廉政档案材料,须经委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阅、外借廉政档案。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过程中,有瞒报、漏报、不报、失密、泄密、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截至目前,淳化县已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754人。(淳化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2048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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