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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管好集体"钱袋子"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吴敏

  “前段时间我们经合社刚刚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现在现金核对、物资盘点、非生产性开支、预决算制度都更加严格了,各方监督也更加全面,再也不会出现集体‘钱袋子’握在个人手里的情况了。”农历兔年伊始,我和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黄旭霞到辖区景芳经合社开展案件回访,经合社党总支书记赵旭晔详细介绍了问题整改成效和集体资金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据了解,景芳经合社新修订了《景芳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去年底经合社监事会已经全面审查了年度各项财务凭证及下属的262家大小店铺的合同,坚决杜绝虚设账目、财务失管等问题发生。

  事情要从一场主动交代的谈话说起。半年前的一天中午,景芳经合社监事会负责人马云娟带着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女青年来到我办公室。

  “吴书记,这是我们经合社出纳小阮,这位是他爸爸,他们今天过来是想交代小阮犯错的事情。”马云娟开门见山。

  出纳犯错,主动交代,这恐怕不是件小事。我和同事当即对小阮进行谈话,又向马云娟询问了相关情况,掌握了有关问题线索。

  小阮是一名“90后”,不是党员,大学学的是财会专业,两年前入职景芳经合社下属一家二级单位担任出纳。入职后,科班出身的小阮很快上手,逐渐获得该二级单位负责人与经合社会计的信任,成了一员得力干将,以至于单位的财务章、法人章都在她手上,支票簿也是她保管,记账做账发工资的都是她。

  当年底,小阮发现对账时单位负责人没有仔细查账,经合社会计也只是跟她简单书面核对,并未检查具体开支凭证,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她开始把集体资金的账户钱款挪为己用,想用钱就直接取,手头宽裕了就还回去一些,需要做账时再用虚假凭证冲抵,一年多以来,挪用资金越来越多,集体资金的窟窿越来越大,数额已超过20万元。直到此前,街道纪工委对经合社及下属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加之上级要对小阮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她这才慌了神。小阮的父亲得知情况后,为女儿补齐了财务亏空,又带着她先后到经合社党总支和街道纪工委主动交代问题,这才有了前面一幕。

  亏空填补了,事情交代了,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关注的还远不止此。一个年纪轻、资历浅、几乎只能从事一点事务性工作的员工,怎么有能力钻财务空子,还长达一年多时间没被发现?带着疑惑与思考,我立刻向黄旭霞书记进行汇报。

  “集体‘钱袋子’怎能握在个人手里?我们要以这个问题为切入点,对经合社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起底,一旦发现有人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监管形同虚设,就要坚决予以问责。”黄书记的支持坚定了我们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信心。

  经过初核,我们发现小阮供职单位的会计系由景芳经合社会计姚某兼任,按照规定财务印章应该由姚某保管,然而她为了简化工作流程过度放权,导致印章长期处于小阮控制之下,小阮一人就能独立完成资金转账、支出等业务。此外,身为会计人员,姚某应当每季度对该单位的财务进行复核入账,然而近两年来,其并未履行这一职责,导致漏洞百出的账目和凭证长期未被发现,最终造成集体资产面临风险和损失。

  经过详细调查,真相终于大白,姚某身为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未严格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小阮主动承认违法事实,及时挽回损失,经合社董事会决定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但解除劳动合同。街道纪工委对景芳经合社制发监察建议书,指出其下属单位集体资金监管不力、内控缺失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举一反三。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景芳经合社将所涉有关账户全部纳入网银系统,并取消了备用金科目,同时着手修订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并建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机制,截至去年底,全部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本案的“后半篇文章”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但要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准确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更要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机制性系统性问题,督促推动整改治理,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清廉建设不断向基层深化,才能维护好国家、集体、群众的根本利益。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302/t20230209_8513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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